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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贯彻落实食品安全 “两个主体责任”

发布时间:2023-04-15 浏览次数:121

按照全国食品安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盘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全力推进“两个主体责任”工作落实落地。建立县镇村分层分级、层级对应的包保责任机制,对全县食品生产经营主体进行全覆盖摸底调查,并结合盘山县实际,根据企业规模、业态、风险等级建立包保主体台账清单,确定包保干部台账按照分类标准,盘山选定B级主体16家C级主体471家D级主体1760家,县委书记、县长带头包保B级主体。同时,建立包保干部督导、食安办督查的管理机制,坚持属地责任与主体责任共同推进,督促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配备食品安全总监和食品安全管理员,完善企业风险自查制度。    

截止目前,盘山县辖区内2247户包保单位已全部录入国家落实食品安全属地责任平台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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