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首次申请
一、申请材料:
1.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食品生产许可申请的,代理人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以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2.食品添加剂生产加工场所及其周围环境平面图和生产加工各功能区间布局平面图和工艺流程图 (原件)
3.食品添加剂生产主要设备、设施清单及布局图(原件)
4.食品添加剂安全自查、进货查验记录、出厂检验记录等保证食品添加剂安全的规章制度(原件)
5.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申请书(原件)
6.容缺受理承诺书
7.试生产产品检验报告
8.实验室设备鉴定书
二、审批流程:受理、审查、审批
三、办理时限:7个工作日
四、受理机构:盘山县行政审批局
五、联系方式:0427—3557120
主办单位:盘山县人民政府 版权所有: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地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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