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安排农业生产防灾救灾资金12.51亿元 支持开展粮食等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控工作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农业防灾减灾准备、助力春耕备耕有关工作部署,财政部会同农业农村部,于近日下达第一批农业生产防灾救灾资金12.51亿元。资金主要用于支持黑龙江、山东、河南、广东等相关省份(区、市),购置小麦、水稻、玉米病虫在内的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控所需农药、药械等物资,并对统防统治作业服务等给予适当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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