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县政办发〔2023〕24号 盘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盘山县县城房屋确权工作领导小组及成员单位职能分工方案》的通知
太平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相关部门: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盘山县县城房屋确权工作领导小组及成员单位职能分工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盘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5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盘山县县城房屋确权工作领导小组及成员单位职能分工方案
为了有序推进2014年棚户区改造项目的顺利实施,解决太平街道在确权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遵循原《盘山县房屋征收确权工作方案》的确权原则,调整确权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及各成员单位职能分工。具体内容如下:
一、房屋确权原则及适用范围
房屋确权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坚持以公平、公正、公开为原则,结合我县实际,为房屋补偿提供依据、为违法认定奠定基础。
本方案仅适用于2014年棚户区改造项目太平街道东五社区、西五社区、黄金社区3个征收地块的房屋确权工作,根据相关手续认定产权人、面积及用途等相关内容。
二、房屋确权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及职责
组 长:谢 恺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李可可 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薛 原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张宝军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王捍国 太平街道办事处党委书记
成 员:王 庄 太平街道办事处主任
王 军 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队长
陈 卓 县自然资源事务服务中心(县土地储备中心)主任
徐大勇 县住建事务服务中心主任
李涵睿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李 苏 县就业人才和社会保险服务中心副主任
张绍辉 太平街道东五社区书记
张洪华 太平街道西五社区书记
丁福祥 太平街道黄金社区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住建局,办公室主任张宝军(兼),领导小组会议文件由住建局代章。
职责:
1.办公室负责组织房屋确权工作领导小组例会,研究确权工作组提交的工作事项。
2.确权工作中遇到的无法现场确权的特殊问题,由领导小组成员通过会议议定,议定结果形成会议纪要,各成员单位遵照会议纪要执行。
三、房屋确权工作各组成员及职责
(一)房屋确权工作组
组 长:薛 原
副 组 长:李 苏 李涵睿
成 员:李 侃 刘 波 马 飞 张 闯 谷国福 徐大勇
一组组长:吴晓光 县自然资源中心
成 员:郑洪波 县自然资源中心
孙忠华 县住建事务服务中心
赵 潼 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
杨 阳 太平街道办事处城市管理办公室
二组组长:陈 刚 县住建事务服务中心
成 员:张维顺 县自然资源中心
郝天培 县住建事务服务中心
史 吏 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
王 曼 太平街道办事处城市管理办公室
三组组长:马 博 县住建事务服务中心
成 员:于 量 县自然资源中心
夏 雷 县住建事务服务中心
李 想 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
唐秀梅 太平街道办事处城市管理办公室
职 责: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结合我县房屋征收工作实际,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及时准确做出产权认定,为房屋补偿提供依据。
(注 释:工作小组成员为各相关单位主要领导的代理工作人员,负责具体确权入户工作,各单位主要领导对确权工作负全责。)
(二)档案工作组
组 长:王素玲
成 员:赵 丽 刘 丛
职 责:
1.负责确权档案的收集、统计、立卷、保管、利用等工作。
2.严格遵守档案的安全保密制度,严防档案失密,泄密和其他安全事故的发生。不得擅自复制、抄录各类档案材料,不得擅自涂改,伪造、出卖或赠送所保管的档案资料,不得利用职权擅自扩大档案的利用范围。
3.建立系统的档案移交制度,切实有效地办理档案出借、阅览和组织利用。待房屋确权工作完成后,档案移交太平街道保存。
(三)后勤保障组
组 长:王 庄
成 员:王 浩
职 责:确保房屋确权各工作组成员就餐需求,提供确权办公场所,配备确权工作所需的各类办公用品。
四、房屋确权工作各单位职能及分工情况
1.县自然资源局:负责对需确权的房屋用地相关行政许可进行核实,并出具书面证明,协助房屋确权工作领导小组对是否符合“分户条件”、“一户一宅”政策进行认定,并由太平街道出具认定意见。同时对违法建筑进行认定。在地形图或影像图上做出入户标记。
2.县住建局:负责对需确权的房屋相关行政许可进行核实,并出具书面证明;对被征收户现场及提供的相关证照进行拍照取证。
3.县自然资源事务中心:负责核实需确权房屋规划许可及房屋所有权证,并出具书面证明。
4.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负责巡查、发现、制止正在进行的违法建设行为;对征收确权区域内的建筑物和设施的全貌进行影像采集,备份后移交档案工作组存档。
5.县住建事务服务中心:负责确权会签表的填写,以及对房屋确权工作相关资料进行整理归档。
6.太平街道:负责后勤保障工作;负责联系评估公司;做好入户工作及核实现场情况;负责入户咨询,对需确权房屋提供相关证明,收集被征收人证照及相关材料。
7.村委会(社区):负责入户咨询、介绍现状及邻里实际情况,协助具体工作人员收集有关证照,提供相关证明,为确权提供基础信息资料。
五、房屋维修
县住建局负责对农垦佳苑和凤凰桥·桐轩小区进行维修,维修结束后移交太平街道,由太平街道进行统一分配。
附件:房屋确权工作流程图
政策解读:《盘山县县城房屋确权工作领导小组及成员单位职能分工的方案》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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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 |
县委各部委,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纪委,县人民武装部,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各人民团体、各民主党派,各新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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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5月10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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