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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县政办发〔2023〕24号 盘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盘山县县城房屋确权工作领导小组及成员单位职能分工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5-10 浏览次数:527

太平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相关部门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盘山县县城房屋确权工作领导小组及成员单位职能分工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盘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510

(此件公开发布)

 

 

 

盘山县县城房屋确权工作领导小组及成员单位职能分工方案 

为了有序推进2014年棚户区改造项目的顺利实施解决太平街道在确权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遵循原《盘山县房屋征收确权工作方案》的确权原则,调整确权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及各成员单位职能分工。具体内容如下:

一、房屋确权原则及适用范围

房屋确权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坚持以公平、公正、公开为原则,结合我县实际,为房屋补偿提供依据、为违法认定奠定基础。

本方案仅适用于2014年棚户区改造项目太平街道东五社区、西五社区、黄金社区3个征收地块的房屋确权工作,根据相关手续认定产权人、面积及用途等相关内容。

、房屋确权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及职责

  长: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李可可  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    自然资源局局长

张宝军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王捍国  太平街道办事处党委书记

 员:    太平街道办事处主任

    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队

   县自然资源事务服务中心(县土地储备中心)主任

徐大勇  县住建事务服务中心主任

李涵睿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县就业人才和社会保险服务中心副主任      

张绍辉  太平街道东五社区书记

张洪华  太平街道西五社区书记

丁福祥  太平街道黄金社区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住建局,办公室主任张宝军(兼)领导小组会议文件由住建局代章

职责:

1.办公室负责组织房屋确权工作领导小组例会,研究确权工作组提交的工作事项。

2.确权工作中遇到的无法现场确权的特殊问题,由领导小组成员通过会议议定,议定结果形成会议纪要,各成员单位遵照会议纪要执行

三、房屋确权工作组成员及职责

(一)房屋确权工作组

   长:  

长:李    李涵睿

                   谷国福   徐大勇

一组组长:吴晓光  县自然资源中心

    员:郑洪波  县自然资源中心

孙忠华  县住建事务服务中心

    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

    太平街道办事处城市管理办公室

二组组长:陈    县住建事务服务中心

    员:张维顺  县自然资源中心

郝天培  县住建事务服务中心

   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

   太平街道办事处城市管理办公室

三组组长:马    县住建事务服务中心

    员:    自然资源中心

   住建事务服务中心

   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

唐秀梅  太平街道办事处城市管理办公室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结合我县房屋征收工作实际,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及时准确做出产权认定,为房屋补偿提供依据。

(注  释:工作小组成员为各相关单位主要领导的代理工作人员,负责具体确权入户工作,各单位主要领导对确权工作负全责。)

(二)档案工作组

   长:王素玲

   员:      

 :

1.负责确权档案的收集、统计、立卷、保管、利用等工作。

2.严格遵守档案的安全保密制度,严防档案失密,泄密和其他安全事故的发生。不得擅自复制、抄录各类档案材料,不得擅自涂改,伪造、出卖或赠送所保管的档案资料,不得利用职权擅自扩大档案的利用范围。

3.建立系统的档案移交制度,切实有效地办理档案出借、阅览和组织利用。待房屋确权工作完成后,档案移交太平街道保存。

后勤保障组

   :

   :

 :确保房屋确权各工作组成员就餐需求,提供确权办公场所,配备确权工作所需的各类办公用品。

、房屋确权工作各单位职能及分工情况

1.县自然资源局:负责对需确权的房屋用地相关行政许可进行核实,并出具书面证明,协助房屋确权工作领导小组对是否符合“分户条件”、“一户一宅”政策进行认定,并由太平街道出具认定意见。同时对违法建筑进行认定在地形图或影像图上做出入户标记。

2.县住建局:负责对需确权的房屋相关行政许可进行核实,并出具书面证明;对被征收户现场及提供的相关证照进行拍照取证。

3.县自然资源事务中心:负责核实需确权房屋规划许可及房屋所有权证,并出具书面证明。

4.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负责巡查、发现、制止正在进行的违法建设行为;对征收确权区域内的建筑物和设施的全貌进行影像采集,备份后移交档案工作组存档。

5.住建事务服务中心负责确权会签表的填写,以及对房屋确权工作相关资料进行整理归档。

6.太平街道:负责后勤保障工作;负责联系评估公司;做好入户工作及核实现场情况;负责入户咨询,对需确权房屋提供相关证明,收集被征收人证照及相关材料。

7.村委会(社区):负责入户咨询、介绍现状及邻里实际情况,协助具体工作人员收集有关证照,提供相关证明,为确权提供基础信息资料。

五、房屋维修

县住建局负责对农垦佳苑和凤凰桥·桐轩小区进行维修,维修结束后移交太平街道,由太平街道进行统一分配。

 

附件:房屋确权工作流程图

 

 政策解读:《盘山县县城房屋确权工作领导小组及成员单位职能分工的方案》政策解读


 

抄送:

县委各部委,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纪委,县人民武装部,法院,检察院,各人民团体、各民主党派,各新闻单位。

 

盘山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51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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