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域使用论证报告表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自然资源部关于海域论证材料编制的通知》(自然资源〔2021〕1号)及相关规定,现对海域使用权人盘锦浩源生态养殖有限公司提交的海域使用论证报告表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2023年5月18日至2023年5月31日)。如对公示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盘山县自然资源局书面提出。
联系人:包革新
联系电话:15242779333
地址:盘山县行政审批综合楼
附件:盘锦浩源生态养殖有限公司开放式养殖用海项目海域使用论证报告表
盘山县自然资源局
2023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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