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山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召开
- 发布日期:2023-05-18
- 浏览次数:466
5月17日上午,盘山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召开,审议通过《盘山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等相关议题。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王恩凯,副主任王志杰、张志东、刘晓玲及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会议。县政府副县长李可可,县监察委、县法检两院、县政府相关组成部门、县纪委驻县人大纪检组负责同志及部分县人大代表、县人大常委会特邀执法监督员列席会议。
会议由王恩凯主持。
会议听取并审议了李可可代表县政府所作的关于《盘山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编制情况的工作报告,并对报告进行了满意度测评。表决通过了县人大常委会关于《盘山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审议结果的报告、县人大常委会关于《盘山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决议,要求县政府在对该规划进一步修改完善后,依法定程序报上级批准。
会议认为,县政府及相关部门高度重视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在全域谋划的基础上,科学布局生产、生活、生态空间,构建起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和更为安全的长远空间框架,为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建设美丽盘山提供了指导和约束机制,对盘山县今后一个时期的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会议指出,国土空间规划是一个区域空间发展的指南、可持续发展的空间蓝图。县政府要认真贯彻落实县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报告和相关决议。要聚焦聚力生态环境保护,树牢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一张蓝图绘到底,围绕“山水林田湖草沙”,注重生态保护,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共生,巩固盘山县生态文明建设成果。要聚焦聚力兴业兴城,规划好城市和工业发展空间,让盘山发展更有品质、更有温度、更有活力。要聚焦聚力共建共享,加快民生事业发展,促进公共服务均等化。要聚焦聚力宜居宜游,提升城市品质,巩固美丽乡村建设成果,营造近悦远来的良好发展环境。进一步强化规划在国土空间开发保护中的战略引领和刚性管控作用,提升国土开发保护的质量和效率,为盘山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规划保障。
会议讨论通过了《盘山县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一府一委两院”专项工作报告程序》,进行了人事免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