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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山县应急管理局举办安全生产专题培训

发布时间:2023-05-20 浏览次数:79

《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令第10号)将于2023年5月15日起施行。为让全县工贸企业从业人员全面掌握该标准内容,县应急管理局组织280家工贸企业开展安全生产专题培训,进一步压紧压实企业主体责任。

培训中,受邀而来的讲师围绕近日应急管理部印发的《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令第10号)中明确的64项重大事故隐患情形、危化品单位重大隐患判定标准以及五一节后复工复产中容易出现的不安全行为等方面内容进行系统讲解,引导企业落实查隐患的主体责任,以应急管理部第10号令为依据,结合自身实际,坚持对标对表查、全面系统查、注重实效查,重点排查整治行业共性隐患、领域专项隐患和企业个性隐患,切实防范复工复产期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全面做到问题见底、隐患清零。通过本次培训,将进一步提高盘山县工贸企业职工的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切实提升企业安全管理水平,确保全县安全生产形势平稳有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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