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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农村危房改造申请条件及流程

发布时间:2023-05-21 浏览次数:2083

申请条件:

全县各镇(街)的农村低收入群体,经农户申请、村级评定和镇级审核审批的,可申请改造。

申请流程:

1、农户申请。符合农村危房改造条件的农户自愿向村委会提出申请,提供以下材料:

①书面申请。内容应包括对户籍、家庭收入、住房危险程度等,并须有户主签字;

②户籍证明。即身份证、户口簿,户籍必须与现居住地一致;

③贫困证明。贫困户提供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原件备查,复印件存档);

④危房证明。现危房照片(处于危险场地或属于D吸危房的提供整栋房屋照片,C级危房提供整栋照片和危险局照片。照片要有固定参照物)。

2、村级评定。村委会收到农户申请后,组织村民代表入户走访和现场踏勘,对住房状况再做核实。对一经核实的,提交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进行民主评议。评议后,将评议结果在村务公开栏和主要街道公示7天。对经评议认为符合补补助条件,且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但经村委会复核排除异议的,将初审符合条件的农户上报镇政府(街道)。对经评议或公示存在异议、村委会复核不符合补助条件的,不上报,并向申请人说明原因。

3、镇级审核审批。镇政府(街道)收到村委会的申报材料后,对农村贫困户的真实情况进行核查,对危房等级进行鉴定。核查鉴定结果应在镇政府(街道)政务公开栏和原村庄公示7天以上。符合条件的,批准列入农村危房改造范围,由镇政府(街道)根据农户贫困类型和危房等级,按照优先改造生活最困唯、住房最危险农户的原则,提出改造排序意见,上报县级主管部门。

4.开工建设。具备开工条件的危房户由镇人民政府(街道)与其签订协议,尽快施工建设。危房施工过程中,镇(街道)要做好质量安全巡查。

5.竣工验收。申请人在房屋改造后由村、镇部门进行验收并需填写农村危房改造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单农村危房改造最低建设要求验收表

6.资金拨付。经村、镇、县三级部门验收合格,由县级财政部门以“一卡通”方式统一下拨农村危房改造补贴资金

7.档案管理。街道危房改造户建立一户一档档案并将相关信息录入农村危房改造农户档案管理信息系统。

 

 

 

                         盘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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