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县政办发〔2023〕27号 盘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盘山县甜水镇“1.6”燃气爆炸火灾事故调查组的通知
甜水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相关部门:
2017年1月6日10时20分,盘山县夫宇食品有限公司临街建筑物发生燃气爆炸火灾事故,造成一人重伤。事故发生后,县政府先后四次成立事故调查组,分别形成四份事故调查报告,对事故原因进行分析,认定事故性质、责任单位及责任人,提出处理建议和防范措施及整改意见。四次事故报告其中两次被复议撤销,两次被法院裁决撤销。其中第一次事故报告被盘锦市法制办决定撤销;第二、三次报告被盘锦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决撤销;第四次报告被盘锦市法制办决定撤销。
为彻底查明事故经过、原因,认定事故性质和责任,吸取事故教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县委县政府指示,盘山县人民政府于2023年5月16日再次成立盘山县甜水镇“1.6”燃气爆炸火灾事故调查组。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谢恺任组长,县应急管理局局长刘希凯任副组长,县应急管理局、县住建局、县公安局、县总工会、县司法局、县消防救援大队、甜水镇政府单位有关人员为成员,并邀请县纪委监委、县人民检察院、县人民法院派人参加,聘请相关领域专家、法律顾问,参与事故调查。
因事故调查组原组长工作变动,经县政府批准,现将调整后的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王天娇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刘希凯 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成 员:陆 潇 县司法局局长
张宝军 县住建局局长
李春贵 甜水镇镇长
郭 伟 县公安局副局长
吕 震 县司法局副局长
赵 明 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白雪东 县住建局副局长
张尚龙 县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
冯 洁 县总工会副主席
乔兆平 甜水镇副镇长
齐 济 县消防救援大队主管监督员
姜 蓉 县总工会劳动保护和基层工作部负责人
张金奎 甜水派出所所长
陈琳琳 司法局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股股长
刘 松 县应急管理局法规股股长
刘 博 县应急管理事务服务中心股长
翟 亮 县住建局公用事业股股长
唐士奎 甜水镇燃气办负责人
刘 洋 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副大队长
白 雪 司法局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股科员
洪 旭 县总工会劳动保护和基层工作部科员
白 杨 县住建局公用事业股科员
李迎春 甜水镇燃气办科员
李 兴 甜水派出所民警
王亚娟 县应急管理事务服务中心科员
王宝章 县应急管理事务服务中心科员
王庆民 县应急管理事务服务中心科员
周红娟 县应急管理事务服务中心科员
盘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6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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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 |
县委各部委,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纪委,县人民武装部,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各人民团体、各民主党派,各新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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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6月9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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