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县政办发〔2023〕28号 盘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盘锦辽河油田金宇环保工程有限公司“4.28”一般中毒窒息死亡事故调查组的通知
得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相关部门:
2023年4月28日14时30分,盘锦辽河油田金宇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在对油品储罐进行清罐作业时,发生一起1人中毒窒息死亡事故。
为查明事故原因,认定事故性质和责任,认真吸取事故教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和县委、县政府领导指示,盘山县人民政府于2023年4月28日成立了由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谢恺任组长,县应急管理局局长刘希凯任副组长,县应急管理局、县公安局、县总工会、得胜街道等单位有关人员为成员的盘锦辽河油田金宇环保工程有限公司“4.28”一般中毒窒息死亡事故调查组,并邀请县纪委监委、县人民检察院派人参加,聘请相关领域专家,参与该起事故进行调查处理。
因事故调查组原组长工作变动,经县政府批准,现将调整后的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王天娇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刘希凯 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成 员:赵 明 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郭 伟 县公安局副局长
冯 洁 县总工会副主席
李韶元 得胜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刘 博 县应急管理事务服务中心股长
崔丽丽 县应急管理事务服务中心股长
曹洪涛 得胜街道办事处派出所所长
蔡春庭 得胜街道办事处安办主任
顾维先 得胜街道办事处派出所副所长
洪 旭 县总工会劳动保护和基层工作部科员
何星宇 县总工会科员
王宝章 县应急管理事务服务中心科员
王庆民 县应急管理事务服务中心科员
周红娟 县应急管理事务服务中心科员
(此页无正文)
盘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6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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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 |
县委各部委,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纪委,县人民武装部,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各人民团体、各民主党派,各新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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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6月9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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