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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中央直达资金指标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6-26 浏览次数:100

盘山县农业农村局:

根据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乡村振兴补助中央直达资金指标的通知》(盘财指农【2023】688号)精神,经研究决定,现下达你单位专项资金360万元,用于2023年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补助资金所需资金支出,由县财政局专项拨款,此款为一次性补助,专款专用。请列入2023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130599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其他巩固衔接乡村振兴支出”,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50399其他资本性支出”,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31099其他资本性支出”。

资金来源:中央专项

盘山县财政局

2023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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