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7-top_img.png

关于“盘锦环能科技有限公司8万吨/年固体废弃物(非危废)资源化处理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审批公示

发布时间:2023-07-01 浏览次数:164

盘锦环能科技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送的《盘锦环能科技有限公司8万吨/年固体废弃物(非危废)资源化处理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已收悉,经我局组织有关专家审查,经盘山生态环境分局局务会研究决定,现就该“报告表”批复如下:

一、同意“报告表”专家评审意见。“报告表”编制较规范,依据充分,环境保护目标明确,环境标准和污染因子选择准确,污染工程分析和评价结论可信,环保对策措施可行,符合环评导则要求,可作为该工程建设和环境管理的依据。

二、盘锦环能科技有限公司拟投资1000万元在盘山县辽宁新材料产业经济开发区建设8万吨/年固体废弃物(非危废)资源化处理扩建项目利用现有项目租赁的盘锦双力橡胶技术开发有限公司生产车间面积4000m2,依托现有生产车间进行扩建项目建设,建成后形成年处理污泥80000t,年产污泥球团燃料 85384t。项目污泥来源限定为GB/T39198-2020中62有机废水污泥:指含有机污染物废水经处理后产生的污泥,包括城市污水处理厂的生化活性污泥,啤酒厂水处理生化活性污泥、屠宰厂水处理生化活性污泥、渔业养殖产生的污泥等。污泥指标符合《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泥质》(GB24188-2009)标准。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只要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环保可行。同意你单位按照环评报告表中所列的建设项目性质、规模、地点、内容、环保目标 、环境标准和污染因子、污染防治措施等进行建设。

三、在项目建设和运行过程中,建设单位必须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严格环保管理,还要重点做好如下工作: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污泥间、生产区、晾晒区密闭负压设置,污泥间恶臭、生产区恶臭、晾晒区恶臭经密闭负压收集后 1 套生物滴滤除臭塔处理后经15m 高排气筒DA001排放。投料、粉碎粉尘在产污工序设置集气罩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硫化氢排放速率和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中新改扩建二级标准颗粒物排放浓度及速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要求。

2水污染防治措施

扩建项目不新增员工,不新增生活废水。污泥间渗滤液、生物除臭滴滤塔废水回喷至污泥、生物质搅拌环节。污泥间位于生产车间内,全封闭结构,占地面积500m2,设置污泥收集池、导流沟、渗滤液收集池、围堰等。其中污泥收集池设置容积为1200m3,规格为400m2*3m,并在污泥收集池周边设置导流沟,长度为800m,导流沟外设置不低于1m高围堰,导流沟地势低洼处末端设置80m3渗滤液收集池,规格为80m2*1m。

3噪声污染防治措

项目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震措施,经距离衰减、厂房隔声后厂界噪声达标。项目四周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废原料包装袋、废润滑油、废油桶。项目废原料包装袋统一收集后外售物资回收部门。项目产生废润滑油废油桶属于危险废物,专用容器收集后暂存于厂区危险暂存间,定期交由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

5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和环保设施安全生产。严格落实防渗池等风险防范措施,做好应急物资储备,定期进行应急培训和演练,有效防范和应对环境风险。严格落实环保设施安全生产工作要求,健全企业内部污染防治设施稳定运行和管理责任制度,并定期做好环保设备设施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和隐患排查治理。

四、你公司应按照《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提交排污许可申请,依法持有排污许可证,并按规定排放污染物,未取得排污许可前,不得排放污染物。

五、环境影响报告表经批准后,项目建设的地点、性质、规模、工艺或者防治污染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自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文件批准之日起,如超过5年开工建设,环境影响报告表应报我局重新审核。

六、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符合环保验收条件后,要按照环保相关法规规定进行验收,经审查验收合格后,该建设项目方可投入正常运行,由县生态环境执法队负责项目建设和运行期环境监管工作。

 

现将该项目的拟批复内容公示,接受公众监督,如有意见可反馈至0427-3557112。

 

foot_img_01.png

主办单位:盘山县人民政府 版权所有: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地图

网站标识码:2111220003 ICP备案序号:ICP备案序号: 辽ICP备13003879号-1 辽公网安备 21112202000001号

联系电话:0427-3554789

foot_img_02.p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