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罚通报来了!拒服兵役后果很严重
- 发布日期:2023-07-04
- 浏览次数:3575
一、基本情况
陈童,男,身份证号2111**********2212,盘山县甜水镇青年。2023年春季征兵过程中,该青年自愿在全国征兵网报名应征,经体格检查、政治考核和役前训练合格后,符合服役各项条件被批准入伍,并自愿签订了《入伍承诺书》。
陈童入伍后不久,以不适应部队生活为由多次向所在部队申请,表示不愿在部队服役,经所在部队和县、镇两级人武部及家长反复教育引导,并已告知其拒服兵役的严重后果,仍拒服兵役,最终被部队依据《中国人民解放军纪律条令》予以除名。
二、处罚决定
陈童的行为严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征兵工作条例》,构成了拒服兵役的违法事实。为严肃法纪、警示他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征兵工作条例》《关于印发〈解决入伍新兵拒服兵役问题暂行办法〉的通知》将陈童纳入履行国防义务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实施联合处罚:
1、取消陈童义务兵优待,并按照2023年盘山县义务兵家庭优待金两倍罚款,由甜水镇政府执行,罚款数额由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提供,罚款上交县财政局。逾期拒不缴纳罚款,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2、不得将其录用为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由县委组织部、人社局负责。
3、个人户籍“服役栏”备注“拒服兵役”永久字样,两年内不得出国(境),由公安局负责;两年内不得升(复)学,由县教育局负责。
4、作为严重失信行为纳入个人信用记录,县财政局协调中国人民银行盘山县支行负责。
5、将陈童作为违反兵役法规的反面典型,通过政务网和报纸向社会通报,由县委宣传部负责。
以上条款中涉及负责进行处罚实施的相关单位,于本通报印发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处罚,切实起到惩前毖后警示教育的效果,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盘山县人民政府
2023年6月30日
信息来源:印象盘山
上一篇:
盘山新城热力环境影响评价信息第一次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