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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2023年省级扶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转移支付资金指标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8-11 浏览次数:128

盘山县农业农村局:

根据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省级扶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转移支付资金指标的通知》(盘财指农【2023】1017号)精神,经研究决定,现下达你单位专项资金1224万元,用于2023年乡村振兴示范带资金支出,由县财政局专项拨款,此款为一次性补助,专款专用。请列入2023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130599“其他巩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其他农村综合改革支出”,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50399其他资本性支出”,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31099其他资本性支出”。

资金来源:省专项

盘山县财政局

2023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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