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表彰2023年盘山县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通知
各学校:
一年来,全县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在促进我县教育事业改革发展和办好人民满意教育工作中,涌现出一大批先进典型。为进一步弘扬尊师重教的良好风尚,增强全县广大教师、教育工作者爱岗敬业、教书育人的荣誉感和责任感,决定于2023年第39个教师节来临之际评选表彰一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盘山县教育系统先进集体、盘山县优秀校长(园长)、盘山县优秀班主任、盘山县优秀教师、盘山县优秀教育工作者的评选范围分别为:全县各级各类公办学校、全县各级各类公办学校的领导班子成员、班主任、从事一线教学工作的专任教师、管理和教辅人员。
二、表彰和推荐名额
盘山教育系统先进集体2家、盘山县优秀校长(园长)2名、盘山县优秀班主任30名、盘山县优秀教师70名、盘山县优秀教育工作者30名。(名额分配见附件3)。
三、推荐条件
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教书育人,爱岗敬业,甘于奉献,师德高尚,出色履行岗位职责,工作量饱和。原则上不推荐上一年度获得相同奖项人员,各级各类奖项不兼得(特别优秀的除外),并分别具备下列条件:
(一)盘山县教育系统先进集体
领导班子团结协调,廉洁奉公,规范管理,注重教职工队伍的思想政治建设和业务素质提升,具有先进的教育理念和开拓创新精神,近3年内未发生违法违纪等问题。在综合性督导评估中成绩突出,能够在全县起到引领示范作用。
(二)盘山县优秀校长(园长)(含副校长)
1.具有先进的教育管理理念,全面推进学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组织领导和管理决策能力强。在“县管校聘”教师管理体制改革中,敢于担当、善谋实干;有较高的教育教学管理水平和教科研能力,在师生中享有较高威望。
2.具备校长任职资格,担任校长职务3年及以上(在不同学校任职时间可累计),且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档次。
3.在任期间所在学校获得1次县级以上集体奖项(幼儿园要求达到星级标准)。
(三)盘山县优秀班主任
1.掌握思想教育工作规律和学生的心理特点,热爱学生,关心学生的学习和生活,与学生家庭、社会等方面密切联系,共同促进学生全面健康成长。
2.教学工作认真负责,教学效果好。任班主任3年及以上(在不同学校任班主任时间可累计),且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档次,仍在班主任岗位上的。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
3.所任班级班风良好,学生积极向上、团结友爱、互帮互学、诚实守信,所在班级未发生经组织认定的重大安全事故。在培养学生良好行为习惯方面取得显著效果。
(四)盘山县优秀教师
1.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模范履行岗位职责,工作认真负责,耐心细致,为人师表,师德高尚,无经组织认定的违规补课现象。
2.有较高的教育教学水平和科研能力,治学严谨,教学效果好。从事一线教学工作5年及以上(在不同学校任教时间可累计),且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档次,仍在教学一线工作的。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
3.在教育教学改革、教材建设、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等方面取得成效。职业学校推荐人选要求在教科研、科技成果转化和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等方面工作有所突破。
(五)盘山县优秀教育工作者
1.坚持改革创新,不断探索新形势下教育管理的新思路、新方法,在深化教育管理体制改革、推进教育领域治理能力等方面表现突出。
2.从事教育管理工作3年及以上(在不同学校任职时间可累计),且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档次。
3.全心全意为教师和教育教学工作服务,善于研究和把握教育规律,勤勉尽责,忠于职守,在学校建设、管理、发展等方面取得成效。
四、评选推荐程序和要求
评选推荐工作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充分发扬民主,严格按照自下而上、逐级推荐、民主择优的方式进行。
1.严格履行规定程序,由所在单位民主推荐、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后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推荐人选姓名、单位和简要事迹等。
2.各学校要主动根据“三重一大”规定落实有关程序,上报材料需经县教育局纪检部门签署意见。县教育局将集中对各单位推荐的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因不符合推荐条件取消资格产生的差额不再补报。
3.各学校在推荐和评选工作中要充分考虑不同学段和学科的实际情况,尽可能扩大覆盖面。
4.交流校长、教师在工作单位参评,各学校在推荐和评选工作中要充分考虑交流校长、教师的实际工作情况。
5.按照向条件艰苦的偏远学校和亟待加强的学科教师倾斜的相关政策要求,在此次评选的优秀班主任和优秀教师中,体、音、美、劳、思政五个学科教师评选数量不低于评选数量20%。
五、奖励办法
发布表彰决定,颁发荣誉证书,记入本人档案,作为年度考核、晋升职务的重要依据。
六、申报材料
请各学校务必于8月28日下班前,将有关材料上报县教育局,其中,盘山县教育系统先进集体、盘山县优秀校长(园长)、盘山县优秀教育工作者报县教育局综合办公室;盘山县优秀班主任报县教育局教育股;盘山县优秀教师报县教育局安全与人事股。
报送的材料包括:
(1)《XXXX申报表》纸质版各一式二份(双面打印,表格勿随意改动)。
(2)《盘山县教育系统先进表彰推荐对象一览表》,纸质版加盖公章,一式一份。
(3)以上纸质材料的电子版同时报送。
附件:附件1:2023年盘山县教师节申报表汇总(2).xls
盘山县教育局 盘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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