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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山县政府党组召开2023年度第十次党组(扩大)会议

发布时间:2023-08-28 浏览次数:72

8月27日上午,盘山县政府党组召开2023年度第十次党组(扩大)会议,审议通过相关议题。盘山县委副书记、县政府党组书记、县长刘鹏飞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学习传达了省委书记郝鹏在听取十三届省委第二轮及第三轮巡视情况汇报时的讲话精神,学习传达了省委第十五巡视组反馈的意见建议。听取了《县政府党组关于2023年上半年党建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安排情况的报告》和《县政府党组关于2023年上半年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报告》。

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中共盘山县人民政府党组“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实施办法》《盘山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实施方案》。

会议指出,各级各部门要主动学习掌握“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各项规定,推动制度贯彻落实。要摆正个人与集体的关系,坚持和贯彻民主集中制,坚持集体领导、集体决策。要正确处理好民主与集中、服从多数与尊重少数、个别酝酿与会议决定、集体领导与分工合作、注重团结和坚持原则的关系,拓宽听取意见的渠道和途径,形成团结和谐、畅所欲言、各抒己见、认真讨论的风气。要把落实“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要内容,纳入各级党委重要议事日程,认真受理群众举报,严肃查处各种违反“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的行为,切实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会议强调,土壤三普是对农用地土壤的一次全面体检,是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重要支撑,对于盘山县优化农业生产布局助力乡村产业振兴具有重大意义。各级各部门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全链条系统谋划、综合施策,组织动员各方面力量落地落实落好各项工作。盘山县土壤三普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要加强统筹,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指导、监督、检查。要统筹县域专业技术力量,严格遴选任务承担单位,强化人员培训,全面提升土壤三普工作水平。要以“五靠”为抓手,在全流程各环节做到“四控”。要依据盘山县土壤三普阶段性成果,认真听取专家意见建议,引导群众进行土壤改良,提前谋划发展适宜盘山县土壤特点的产业,以高质量土壤普查助推盘山县农业高质量发展。

会议还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盘山县公务员医疗补助保险待遇及投保标准的报告》《关于调整县政府领导同志工作分工的报告》,宣读了《人事任免事项》。

盘山县委常委、县政府党组副书记、负责县政府常务工作副县长王天娇,县委常委、县政府党组成员、副县长赵天久,县政府党组成员、副县长李可可、曹静竹,副县长王秋波出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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