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山县政府十八届三十次常务会议召开
- 发布日期:2023-0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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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7日上午,盘山县委副书记、县长刘鹏飞主持召开县政府十八届三十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多项议题。盘山县委常委、负责县政府常务工作副县长王天娇,县委常委、副县长赵天久,副县长李可可、曹静竹、王秋波出席会议。
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关于2023年上半年盘山县营商环境建设情况的报告》。会议强调,要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的政治任务,以更优营商环境助力保障盘山全面振兴取得新突破、实现高质量发展。要把解决经营主体的突出问题作为优化营商环境的核心,在守信践诺上见真章,化存量、控增量,切实解决历史遗留问题。要把思想大解放、作风大转变、能力大提升作为优化营商环境的关键,推动营商环境全面优化升级,确保工作质量和效果。
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盘山县进一步加强诚信政府建设实施方案》。会议强调,要发挥好政府在诚信建设上的表率作用,结合落实省委巡视整改和“三个万件”化解,持续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要加强合同审查,重点突出对合同主体是否有履约能力、权利义务是否对等、价款确定是否有据、违约责任是否明确等四个方面的审查。要严格落实“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量力而行谋划项目,慎签大合同,慎搞自己难以承担的项目,有效防范法律风险、诚信风险。
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关于做好2023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实施方案》。会议要求,方案明确的130项重点任务,各级各部门要对标对表,深入落实“藏粮于技”“藏粮于地”战略,加强良种与良田配套,推动标准化种植,发展好稻蟹综合种养“盘山模式”,生产出更多优质安全的粮食。要激发各类主体的发展活力,依托优势资源,发展特色农产品精深加工产业,打造收获季旅游精品点位和线路,推动三次产业融合发展。要落实好助企纾困和援企稳岗拓岗政策措施,加大农民工工资保障力度。要着力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拓宽农民收入渠道,全力保障农村人口就业稳定、收入增长。
会议还审议并原则通过了《盘山县关于加强渔业安全管理的实施方案》《盘山县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2023—2024)》《关于调整盘山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工作人员卫生防疫津贴情况的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