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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县政办发〔2023〕39号盘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盘山县婚俗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9-08 浏览次数:455

盘县政办发〔2023〕39

盘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盘山县

婚俗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相关部门:

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将盘山县婚俗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盘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97

 (此件公开发布)

盘山县婚俗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推进移风易俗,深化婚俗改革,加强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 形成良好社会风尚,促进婚姻幸福、家庭和谐,根据《辽宁省婚俗改革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事函202072号)和《关于确定沈阳市沈北新区等为全省婚俗改革试点地区的通知》(辽民事函2022136)的通知,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推进我县婚姻领域移风易俗,倡导全社会形成正确的婚姻家庭价值取向,遏制不正之风,积极培育婚俗新风尚,不断提升全县社会文明程度和群众精神面貌。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婚俗改革试点,瞄准群众关心的婚俗热点、难点问题,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婚俗改革的主攻方向、政策举措和路径方法,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政策措施和创新成果,为市乃至全婚俗改革工作提供经验。

    三、试点任务

(一)深入开展婚姻家庭辅导服务。

1.坚持全程服务。开展婚前、婚后、离婚全程辅导服务。开展“幸福家庭护航计划”,提供婚内心理调适服务,帮助夫妻学习增进婚姻幸福、化解婚姻危机的技巧,改善婚姻家庭关系。开展离婚疏导以及离婚劝和工作,创新探索心理咨询和社会工作联合介入,提供专业的、人性化的咨询和服务,化解矛盾纠纷,促进婚姻家庭稳定。

    2.加强阵地建设。提档升级县婚姻登记中心相关设施设备,增设婚姻家庭辅导室,在婚姻关系的起点、终点两个关键点上介入,积极开展婚姻家庭知识宣传和问题调解工作。

3.发展专业队伍。优中选优组建专业正规的调解队伍开展婚姻辅导,婚姻家庭辅导室工作队伍主要由志愿者组成。负责辅导室的运行、管理组织工作。建立志愿服务活动档案,定期考核评估,确保辅导服务质量。

    (二)鼓励婚前体检倡导优生优育。

    盘山县婚前检查为结婚新人提供咨询与指导服务。为加强婚姻登记与婚检服务的衔接,专业的婚检宣传人员携带宣传册、宣传单进驻大厅,为新人普及婚前体筛查内容、注意事项开展优生优育知识辅导。

   (三)积极倡导简约适度的婚俗礼仪。

    1.创新结婚颁证服务积极推动结婚颁证创新服务,为新人提供颁证场所,创新颁证形式。建立特邀颁证制度,邀请地方领导、金婚夫妇、社会名人走进婚姻登记场所,开展特邀颁证制度。为在场的新人颁发结婚证书,以增强婚姻登记的仪式感、庄重感,倡导婚事简办新办,树立社会良好婚恋新风,助力全县婚俗改革深入开展。

    2.引导婚俗礼仪新风尚。倡导和推广体现优秀中华文化的传统婚礼,组织举办集体颁证仪式。在村(社区)定期开展文明婚俗宣传活动,探索建立正面激励机制,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鼓励政策,对在倡导和推广简约适度的婚俗礼仪中作出表率的模范家庭和先进个人,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调动广大群众参与积极性。

   (四)着力培育文明向上的婚俗文化。

1.制定婚事新办倡议书。制定《婚事新办喜事简办倡议书》。倡议广大青年顺应时代潮流,婚事新办简办,自觉抵制盲从攀比和不良习气,不收高价彩礼,勇于践行文明、简约、时尚、浪漫的时代婚礼。

2.强化宣传。加强婚姻登记场所文化建设,按照我国婚俗观念的变化过程,设置婚姻文化墙。将婚姻文化改变及结婚证变迁用图片和文字的形式归类展示出来,大力宣传优秀传统婚俗文化,传承发展中华优秀传统婚俗文化蕴含的人文精神、道德规范,弘扬“风雨同舟、相濡以沫、责任共担、互敬互爱”的婚姻理念。

3.开展整治。县民政局积极配合县委宣传部、县文明办等单位,整治天价彩礼、铺张浪费、低俗婚闹、随礼攀比等不正之风,建立长效机制,助力乡村振兴。指导各村(社区)有针对性地修订村(社区)规民约,充实依法结婚、婚事新办、文明节俭、抵制陋俗等移风易俗内容。加强规范管理,建立健全餐饮行业反食品浪费制度,坚决抵制食品浪费现象;引导酒店、餐饮企业参与婚俗改革工作,推广简约实惠的宴席套餐。宣传引导婚宴反食品浪费,大力倡导光盘行动;加强婚宴承办单位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为办婚宴的家庭提供优质、安全的服务

4.举办相亲交友联谊会。引导职工举办文明节俭的婚礼,发挥行业主管部门和行业协会组织的宣传引导作用,不推广豪华宴席,不推荐豪华婚庆,倡导酒店、餐饮等企业主动参与婚俗改革工作。加强青少年婚恋观宣传,组织相亲联谊活动,发动广大适龄青年参与婚俗改革实践。

    四、实施时间

根据《关于确定沈阳市沈北新区等为全省婚俗改革试点地区的通知》(辽民事函[2022]136号)的通知,试点时间为2年。

(一)部署启动阶段(2022年10月—2023年1月)

     调研、部署、宣传婚俗改革试点工作,建立组织领导机构,制定相关文件,明确各部门职责分工,落实工作责任,确保试点工作有序开展。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3年2月—2024年5月)

全面推进婚俗改革试点各项工作,对照实施方案总体要求,落实改革任务。加强部门协作、镇村联动,以群众需求为导向,向社会提供多样化婚姻服务,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

(三)总结提升阶段(2024年6月—2024年9月)

    总结婚俗改革试点先进经验,提炼可复制、可推广的改革经验,形成一套成熟完善的婚俗改革模式,总结婚俗改革实验试点中存在的不足,推进下一步工作的开展。

   五、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盘山县婚姻俗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县政府分管领导为主任,县民政局局长为副主任,县委宣传部、县组织部、县统战部、县政法委、县教育局、县司法局、县财政局、县旅广电县卫生健康局、县营商局、县民生保障服务中心、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等相关部门为成员,明确工作职责,完善工作措施,全力推进改革试点工作,形成齐抓共管、整体推进的工作格局。

(二)强化资金保障。相关部门要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支持,统筹试点工作经费,保障改革试点资金落实到位、管理规范。

    (三)强化部门协作。与妇联等部门的沟通联系,强化部门间的协同配合,通过共同组织宣传倡导活动、共同举办婚姻家庭辅导活动、共同组织现代婚礼活动、共同开展典型示范活动等多种形式,合力推动婚俗改革。

(四)扩大社会参与。统筹做好试点工作的宣传报道,借助和运用新闻媒体的导向作用,广泛宣传婚俗改革的相关政策、生动实践和先进典型,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各相关单位要加强对试点工作总结提炼,及时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切实发挥试点示范作用,营造全社会关心、重视、支持、参与的浓厚氛围。

附件:盘山县婚俗改革试点工作任务清单

附件:

盘山县婚俗改革试点工作任务清单

序号

工作项目

具体任务

完成时间及内容

责任部门

1

建立多方联动的协调机制

成立由市分管领导任组长,有关人员任副组长、各相关部门分管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婚俗改革实验区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各成员单位职责。

调研、部署、宣传婚俗改革工作,2023年2月份出台方案;

婚俗改革实验区试点工作领导小组

2

开展婚姻家庭辅导服务

设立婚姻家庭辅导室,提供婚前辅导、婚姻家庭关系辅导、婚后情感疏导等服务;开展“幸福家庭护航计划”;开展优生优育知识辅导。

进一步充实服务内容2023年2月-2024年9月

民政局、县委政法委妇联卫健局

3

开展婚姻登记颁证服务

将免费颁证仪式引入结婚登记流程,常态化开展结婚颁证服务。

进一步丰富形式2023年2月-2024年9月

政局

4

建立特邀颁证制度,邀请地方领导、金婚夫妇、社会名人走进婚姻登记场所,开展特邀颁证制度。

在特殊节日节点组织开展2023年4月-年底

民政局、妇联

5

至少举办一次集体颁证(婚礼)

在特殊节点组织开展2023年5月-2023年11月

文旅广电局民政局、团委、妇联

6

开展婚姻法律咨询服务

加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宣传,加强专业人员培训;邀请专业律师或法律工作者定期到婚姻登记中心为有需求的当事人提供法律咨询、婚姻家庭矛盾调解等公共法律服务。

常态化开展2023年2月-年底

司法局、妇联

7

培育文明向上的婚俗文化

以红色婚姻为主线,在婚姻登记设置婚俗文化;在婚姻登记窗口张贴或发放婚俗新风倡议书,制作发放宣传折页等。

2023年6月底前完成

民政局、财政局

8

每年开展宣进社区等活动4次,并有台帐记录

2023年底前完成

县委宣传部(文明办)、文旅广电局民政局、

各镇(街道)

9

加大婚俗改革相关政策、生动实践和先进典型宣传力度,将移风易俗内容纳入文明典范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家庭等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中。

2024年5月底前完成

县委宣传部(文明办)、文旅广电局

10

培育文明向上的婚俗文化

加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等宣传;借助典型案例进行宣传,倡导全社会形成正确的婚姻观、家庭观和育儿观;大力开展天价彩礼、铺张浪费、随礼攀比等不正之风的整治;加大对庸俗和封建迷信活动打击力度。

2023年2月-2024年5月常态化开展

民政局、县委宣传部(文明办)

10

加强规范管理,建立健全餐饮行业反食品浪费制度,坚决抵制食品浪费现象;引导酒店、餐饮企业参与婚俗改革工作,推广简约实惠的宴席套餐。宣传引导婚宴反食品浪费,大力倡导光盘行动;加强婚宴承办单位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为办婚宴的家庭提供优质、安全的服务。

2023年底前

常态化开展

文旅广电局、营商局

11

传承良好家风家教

广泛开展家庭文明建设活动;倡导文明简约的婚礼婚俗,培育良好的家风家教。

2023年2月-2024年5月常态化开展

团市委、妇联

12

引导职工举办文明节俭的婚礼;加强青少年婚恋观宣传;组织相亲联谊活动,发动广大适龄青年参与婚俗改革实践。

2023年2月-2024年5月常态化开展

总工会、团委、妇联

13

坚持纠“四风”与树新风并举,严格执行领导干部操办婚嫁事宜主动报备制度;倡导广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发挥示范作用。将家风家教作为家庭建设的重要内容,廉洁修身、廉洁齐家、廉洁从政,形成良好的家庭氛围。

2023年2月-2024年5月态化开展

县委宣传部(文明办)、各镇(街道)

14

开展创作爱情漫画、制作公益广告;收集本地区真实感人的家风家训故事专辑;组织专业的社会工作者、志愿者等以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方式,广泛开展好家风、好家教、好家训进家庭、进社区、进村庄、进校园、进企业的“五进”活动。

2023年2月-2024年5月常态化开展

县委宣传部(文明办)、民政局、妇联、总工会、各镇(街道)


原文:(图解版)《盘山县婚俗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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