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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县政办发〔2023〕40号 盘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盘山县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9-08 浏览次数:1648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相关部门:

为加快推进全县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建设,经县政府研究决定成立盘山县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建设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统筹协调全县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示范县创建工作;研究审议全县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实施方案,督促各部门完成实施方案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领导小组成员

 长:刘鹏飞  县委副书记、县长

副组长:李可可  副县长

 员:孙祖凯  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县发改局局长

陈小天  县财政局局长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张宝军  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县水利局局长(人选)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县文旅广电局局长

   县审计局局长

戴永安  县电商物流服务中心主任

刘大航  盘山生态环境分局局长

张洪波  胡家镇镇长

李春贵  甜水镇镇长

    太平街道办事处主任

    得胜街道办事处主任

    高升街道办事处主任

   陈家镇镇长

孙佳铌  沙岭镇镇长

    吴家镇镇长

范海川  坝墙子镇镇长

   古城子镇镇长

   羊圈子镇长

蔡晓旭  石新镇镇长

    东郭街道办事处主任

    盘锦客运公交集团盘山分公司总经理

三、其他事项

(一)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交通运输局,办公室主任蔡峰,负责日常事务。

(二)领导小组实行工作会议制度,工作会议由组长或副组长召集,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工作会议可根据议题内容需要,经会议召集人同意,邀请相关部门及县属国有企业负责同志列席领导小组会议。

(三)建立目标考核机制,县绩效办将年度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示范试点建设任务纳入对镇(街道)、县级相关部门的年度综合目标考核,并适当提高分值权重。对工作成效显著的单位给予奖励;对影响项目推进,未按时完成本地本部门承担任务的单位严格问责。

盘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97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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