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质量监督手续
一、申请材料:
1、施工合同和中标通知书(按照规定可直接发包的工程应提交直接发包手续)
2、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特殊建设工程)或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受理凭证、勘察设计质量承诺书(一般建设工程)
3、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
二、审批流程:申报、审核、签发
三、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四、受理机构:盘山县行政审批局
五、联系方式:0427—3557105
主办单位:盘山县人民政府 版权所有: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地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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