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县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第8号建议的答复
王路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在友谊大桥上增设隔音壁的建议》已收悉,答复如下:
您建议的路段为盘山县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代养的国道京抚线—太平铁路跨线桥路段,该桥噪音超标需由环保部门按照现行标准出具现场检测报告确定,经前期工作安排,此项工作已经由太平街道负责进行落实,目前环保噪音监测检测已经完成。隔音壁设施安装需要在桥梁防撞墙、桥梁边板上进行,增加设置隔音壁设施会增加桥梁荷载,更改了原桥设计标准,对桥梁安全运行存在一定的风险隐患,加之该桥为铁路跨线桥,桥梁跨越高速铁路部分施工都要经过铁路部门同意和审批方能进行。
经与铁路部门沟通,铁路部门协调工务部、供电部,出具了意见:建议跨越沟海线铁路上方安保区范围内尽可能不要安装隔音屏障,避免大风恶劣天气设备固定不牢固倾倒掉落至线路或接触网上,影响行车安全。如确需安装,需委托具备铁路资质的设计单位开展两阶段设计可科研和施工图),实施意见以铁路方可研审查意见为准,并委托第三方安全评估,与铁路签订安全协议,落实主体责任等事宜。
综合以上情况,增加设置隔音壁设施情况,需要协调处理诸多事宜,具体实施时间和实施期限难以确定,县交通运输局和县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在2023年将继续和上级部门沟通,全力协调推进该事项。今年省交通运输厅和市交通运输局计划对该条线路进行维修改造,我局将借助此次改造机会申请办理相关手续,恳请代表给予理解。
盘山县交通运输局
2023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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