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县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3号建议的答复
朱绍辉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改造坝墙子东部新城小区南道路与东外环交叉路口的建议》已收悉,答复如下:
1、拓宽从小区进入市东外环路口的道路,增加弯度,增大视野的建议;您建议中所提及的路口为出入东部新城小区东路道口,该道口是按照外环路工程设计标准进行建设施工的,满足居民日常安全出行需要。如果需要对该路口进行加宽改造,在一定程度上将会造成小区出行车辆速度提升,会存在更大行车安全隐患,不利于居民安全出行。
2、关于从东外环进入小区的路口处设置明显的标志牌或设置交通信号灯,增加限速杆或减速带建议。县交警队出具了相关建议:东外环路面宽、车流量大、交通繁忙。东部新城小区的临时出入口是由消防通道改设行成,不具备正常出入口的安全条件,出入口距离交通岗仅有七八十米,不适宜安装交通信号灯;按照国家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关于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安装规范的要求,国、省干道不宜安装物理减速设施。因此,无法安装减速带。
安装明显的标志牌建议:此路段属省一级公路,是按照省设计标准建设和完善的,设计图中并未有在此处设置标志牌,不能随意增设。
盘山县交通运输局
2023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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