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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县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4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3-11-01 浏览次数:123

苏华、林丽敬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在沙岭镇区道路安装红绿灯的建议》的建议已经收悉,现在结合工作实际情况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我县交通管理工作的关心和监督。收到您反映的问题后,大队领导高度重视,责成专人到现场进行勘验,并针对您提出的建议进行了调研。

经现场勘察,我大队已联系和组织盘山县交通部门与安装服务公司,到现场落实安装红绿灯问题,已在沙岭文化宫路口(坝四线与库盘线)交汇处,设置了交通岗来解决沙岭镇市场繁华地区车速过快,导致事故多的现象。在去往棠树路设置了太阳能黄色闪光警示灯来提醒过往车辆减速慢行。沙岭派出所路口是平行交叉路,但是东西方向过往车流较小,不符合交通信号灯设立条件,为确保该路口的通行安全,在此大队已安装了减速带及提示牌以提醒在此路通行车辆及行人减速慢行注意安全

再次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监督,我们将尽自己最大努力做好交通管理工作,为群众提供安全、畅通、有序的出行环境。

 

                                  盘山县公安局

                                   2023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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