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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山县应急管理局行政处罚公示

发布时间:2023-11-14 浏览次数:111

处罚对象:盘锦合顺达油品有限公司

执法机关:盘山县应急管理局

违法事实: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类违法

案件来源:执法检查

处罚依据: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第二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第一款“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未履行本法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责令限期改正,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的规定。

处罚结果:对该单位违法行为作出处罚款人民币贰万壹仟元整的行政处罚。

处罚时间:2023年11月8日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盘县)应急罚〔2023〕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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