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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山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12 浏览次数:11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现公布盘山县发展和改革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3年,盘山县发展和改革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各项工作,进一步理顺机制,政务公开工作质量和效果得到全面提升。

一是做好主动公开。严格落实网站文件发布制度,及时准确公开经济结构调整、"放管服"改革等重点领域信息,2023年,我局主动对外公开发布信息共计53条。

二是做好依申请公开。本年度未收取依申请公开件。

三是做好政府信息管理。局党组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统筹推进信息公开,加强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同时与经济社会管理工作紧密结合,同步研究、同步部署、同步推进。明确了办公室承担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各股室、中心负责业务范围内政务信息公开,形成了广泛参与、分级负责的工作格局。

四是做好平台建设。依托于政府门户网站,按照网站栏目要求,提供相符合的政府信息,强化政府信息公开管理,持续深入研究信息发布内容,按时按规及时发布公开信息并定期更新主动公开内容,确保信息的时效性。

是做好监督保障。严格落实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制度。严格落实《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制度》、《政务公开公示制度》、《信息发布协调制度》、《政务公开保密审核制度》、《政务公开工作考核评议制度》、《政务公开工作责任追究制度》等管理制度,凡是列入我局政务公开的范围的事项,都按照规定的程序、方法进行发布,确保各个环节有章可循,促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

益组织

法律服

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 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 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 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存在问题改进情况:一是扩展了政府信息公开范围。二是常态化主动公开信息进一步加强。

2023年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紧缺,难以安排专职人员从事政务公开工作,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业务素质有待提高。二是公开信息简单追求数量,对需求意向、公开效果等研究不够深入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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