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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山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12 浏览次数:16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现公布盘锦市盘山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3年,盘锦市盘山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一)主动公开方面

     一是建立完善工作机制。我局始终把信息公开作为一项基本制度和常态化要求融入日常工作,严格按照规定和要求,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统一领导与协调。成立了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监督管理。明确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和协调全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面落实。

    二是做好政务信息公开。我局坚持以退役军人事务工作为中心,紧紧围绕退役军人关切的问题,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及时、准确地公开政府信息。积极做好部分退役士兵安置、优抚等相关政策的宣传解读。

     三是加强安全防护。为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完善了各项规章制度。主要包括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流程、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流程、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等各项规章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有序开展。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程序。公开发布的信息由办公室主任审核、分管领导审定,重要信息由主要领导审签,做到逐级把关、层层负责。2023年未公开敏感信息、涉密信息,未发生泄密事件。四是拓展公开渠道。充分利用退役军人服务站、微信群、公众号等形式,及时公开政务、政策等事项信息。重点对规范性文件、工作制度、工作动态等方面的政府信息,严格按照工作流程进行公开,接受社会和公众的监督。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2023年,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未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是加强政府自身建设、促进依法行政的一项重要举措,是建设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和廉洁政府的一项重要内容。2023年,退役军人事务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各项规定,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管理方面

为确保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和协调全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指定专门人员管理此项工作,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局信息公开工作,积极与上级对接,形成了上下联动、覆盖面广的信息公开网络体系,保证工作的顺利开展。

    (五)监督保障方面

    根据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及时制定更新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信息公开工作制度,积极召开业务工作推进会,强化工作部署,推动工作落实,保障政务公开工作稳中求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

益组织

法律服

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 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 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 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6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存在问题改进情况一是加强局机关内部各股室之间的联系,及时将各股室信息汇总发布到网上,尽量做到信息生成与发布保持同步。二是进一步解放思想,扩大信息公开的范围,由我局生成的对社会公众有指导或帮助意义的信息也要纳入信息公开的范畴之中予以发布。三是加大对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力度,使社会公众对这项工作有进一步的了解和更深的认识。四是注意借鉴兄弟单位的好做法,收集新情况,总结新经验,及时处理网上留言、咨询和相关依申请工作,认真做好相关记录,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认真履行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职责,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为广大公众做好服务工作。五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队伍建设。采取集中学习、等形式,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综合素质,更好地适应新形势下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新要求,更高效地做好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2023年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是信息发布和更新效率有待提高;二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还需要增加,公开的内容还需要进一步细化;三是宣传和引导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着力健全政务公开组织体系。还有待创新。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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