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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山县应急管理局 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12 浏览次数:12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现公布盘山县应急管理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3年盘山县应急管理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积极探索、开拓进取、创新管理,始终把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全局工作的重要内容,积极完善信息公开制度,扩展信息公开内容,规范信息公开流程,加强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和推进,提高了工作透明度,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提高了应急管理工作的社会满意度。

一是做好主动公开。2023年,县应急局主动公开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核灾减灾等领域信息21,企业安全承诺公告4174条。

二是做好依申请公开。依法依规做好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对网络、信件等渠道收到的信息公开申请,及时规范进行办理答复,本年度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件

三是做好政府信息管理。公文及公开信息全部纳入保密审查范围,文件起草人、部门负责人和分管领导进行严格把关,一文一审,严格遵守保密规定。

四是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完善政务公开内容积极保障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促进政务公开透明化,扩大公众知情权。

五是做好监督保障。每月对各股室的信息公开情况进行统计分类和督促检查,并纳入年终考核评优指标范围,及时跟踪督办,促进政务公开工作的高效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57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

益组织

法律服

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 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 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 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6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存在问题改进情况:加强日常管理工作。继续强化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明确工作职责,以服务群众为目的,通过多种渠道进行宣传,以提高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知晓率和参与度。二进一步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理责任清单,及时公开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重大政策措施。三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能力建设。增强专业素养,提高政务公开工作的能力和水平,确保公开工作取得实效,加强履职监督,依法履行信息公开职责。

2023年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工作任务重,信息公开更新欠及时。二是信息人员相对匮乏,上报信息量不足。三是思想认识须进一步提升。有时片面的只是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看作是一项事务性、阶段性工作去应付,有时对信息公开存在畏难情绪,存在“信息公开多了容易出错,给部门添乱”的错误思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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