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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山县营商环境建设局 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12 浏览次数:14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现公布盘山县营商环境建设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3年,盘山县营商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一是做好主动公开。按照县政府年度政务公开工作重点和要求,依据《国家试点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汇编》重点推进重大建设项目领域基层政务公开。一是在政务信息公开中,主动公开政务服务办事指南、重大建设项目办理结果;二是在执行和结果中,加大以公开促落实、促效果;三是在管理和服务公开中,集中向社会公开政务服务机构、办理信息。2023年上报县政府政务公开办48条政务服务办事指南和重大建设项目结果信息。

编制完成“办事不找关系”指南570项,其中县直部门编制完成310项,镇街编制完成27项,村(社区)编制完成16项,教育、医疗、水气暖等公共服务行业编制完成217项。事项名称、办理依据、办理条件、申请材料和办理流程一目了然,简单易懂,方便办事群众查询,进一步提高办事效率。

二是做好依申请公开。建立政务公开专区,设置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受理点,2023年,县营商环境建设局无依申请公开事项。

三是做好政府信息管理。一是认真执行政府信息管理工作制度,严把信息公开审查关,做到应公开、全公开。二是加强政务信息日常管理,完善政务信息收集、管理制度,加强政务信息公开后管理,特别是重要政务信息的管理情况。2023年共制发规范性文件1件,按时公开。

  四是做好平台建设。县营商局坚持以县政府门户网站为第一公开平台的功能定位,并安排有专人负责本部门信息公开、更新等相关运行工作。

五是做好监督保障。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强化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统筹、协调和监督全局政务公开工作的开展,明确专人负责政务公开工作,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有效落实。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17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

益组织

法律服

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 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 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 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6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存在问题改进情况:一是进一步提高工作人员思想认识,加强学习、管理,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有效开展。二是专人及时负责收集本单位的政务公开信息并对外进行公示,做到政务服务办理结果随时公开,政务服务事项按时公开,保证信息公开的及时性、有效性、准确性;三是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量,切实提高办事透明度,更好地为公众提供便利的服务,提高行政效能和政府公信力。

2023年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常态化意识有待进一步提升二是信息公开的及时性有待进一步加强。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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