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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山县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24年度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发布时间:2024-01-12 浏览次数:54

目    录

第一部分 盘山县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盘山县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24年度部门预算报表

一、2024年度收支预算总表

二、2024年度收入预算总表

三、2024年度支出预算总表

四、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2024年部门综合预算项目支出表

十、2024年度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表

十一、部门预算项目(政策)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盘山县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24年度部门预算相关情况说明

一、2024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二、“三公”经费预算安排使用情况说明

三、事业运行经费预算安排使用情况说明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五、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六、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盘山县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有关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

(二)负责城市管理执法人员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城市管理执法人员队风队纪的监督、检查、考核、问责。

(三)负责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除消防方面外的全部行政处罚权的具体实施工作。

(四)负责自然资源领域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城市规划管理方面全部行政处罚权的具体实施工作。

(五)负责行使城区内市场监督管理方面户外公共场所无照经营、违规设置户外广告行为的行政处罚权的具体实施工作。

(六)负责行使城区内食品药品监管方面户外公共场所食品销售和餐饮摊点无证经营行为以及违法回收贩卖药品等的行政处罚权的具体实施工作。

(七)负责对城区内环境保护管理方面社会生活噪声污染、建筑施工噪声污染、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露天烧烤污染、城市焚烧沥青塑料垃圾等烟尘和恶臭污染、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烟尘污染、燃放烟花爆竹污染等的行政处罚权的具体实施工作。

(八)负责行使城区内民政殡葬管理方面在殡仪场所外搭设灵棚、设灵堂,播放或者吹奏哀乐、抛撒纸钱、销售冥品等行为的行政处罚权的具体实施工作。

(九)负责城区内城市道路路缘石以上静态停车管理工作。

(十)负责督促、检查城区内“门前四包”责任制的签订与落实工作。

(十一)负责对各镇(街道)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的业务指导、组织协调、监督检查、考核评价的具体实施工作;

(十二)承担跨区域、重大复杂疑难违法违规案件查处和城市管理专项活动及重大执法活动的具体实施工作。

(十三)负责群众来信来访,受理有关举报投诉。

(十四)承担盘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盘山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本部门主要职责,设立机构如下:综合办公室、业务指导股、法规案件信访股、建设工程执法中队、太平执法中队、东郭执法中队、得胜执法中队、高升执法中队、园区执法中队、城区执法中队。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根据《关于批复2024年县本级部门预算的通知》(盘县财发[2024]4号)要求,纳入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一级预算单位:盘山县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第二部分 盘山县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24年度部门预算公开报表

公开01表:2024年度收支预算总表

公开02表:2024年度收入预算总表

公开03表:2024年度支出预算总表

公开04表: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公开05表: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公开06表: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公开07表: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公开08表: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公开09表: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公开10表:2024年度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表

公开11表:部门预算项目(政策)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盘山县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2024年度部门预算相关情况说明

一、2024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根据《关于批复2024年县本级部门预算的通知》(盘县财发[2024]4号)要求:

1.收入预算1454.2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454.20万元。

2.支出预算1454.20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4.9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60.36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064.0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14.86万元。

3.与2023年度预算比,收入减少469.73万元,减少24.42%,原因是工资性收入及社会保障和就业收入减少。支出减少469.73万元,减少24.42%,原因是工资性支出及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减少。与2023年度预算相比,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减少469.73万元,减少24.42%%,原因是工资性收入及社会保障和就业收入减少。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减少469.73万元,减少24.42%,原因是工资性支出及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减少。

二、“三公”经费预算安排使用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支出97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3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67万元。

2024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支出比2023年度增加42万元,主要是公务用车购置费增加。

三、事业运行经费预算安排使用情况说明

2024年事业运行经费预算安排21.63万元,比2023年预算减少62.92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其中:印刷费3万元、差旅费0.5万元、维修(护)费1.50万元、专用材料费1.5万元、委托业务费0.47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14.66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盘山县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资产总额348.58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22.01万元,固定资产126.57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固定资产中车辆28辆(执法执勤用车26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辆),价值212.14万元。

五、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根据《关于批复2024年县本级部门预算的通知》(盘县财发[2024]4号),支出预算中政府采购预算30万元,政府购买服务预算0万元。

六、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盘山县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24年已编制部门整体绩效目标,应编制特定目标类的项目绩效0个,实际编制特定目标类项目绩效0个,涉及资金0万元,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覆盖率(实际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应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为100%。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8.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9.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0.“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残疾人事业(款)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残疾人事业方面的支出。

1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1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18.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城管执法(项):反映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加强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1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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