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山县高升街道办事处2024年度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盘山县高升街道办事处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盘山县高升街道办事处2024年度部门预算报表
一、2024年度收支预算总表
二、2024年度收入预算总表
三、2024年度支出预算总表
四、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 “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2024年度部门综合预算项目支出表
十、2024年度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表
十一、部门预算项目(政策)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盘山县高升街道办事处2024年度部门预算相关情况说明
一、2024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二、“三公”经费预算安排使用情况说明
三、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使用情况说明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五、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六、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盘山县高升街道办事处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街道办事处主要职责: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上级党委、政府的决定、决议,根据法律法规和县级党委、政府授权,围绕党的建设、社会治理、公共服务、城市管理等全面履行职能,紧扣城市基层治理,聚焦基层党建等重点工作以及就业和社会保障、医疗保障、不动产登记、社会救助、户籍管理、危(旧)房改造、园林绿化、环境卫生、市容市貌等群众关心关注的民生工作,切实把工作重心转到抓党建、抓治理、抓服务和营造良好发展环境上来,厘清街道办事处与居(村)民委员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权责边界。
二、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本部门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如下:
党政综合办公室(党建工作办公室)、社会治理办公室、公共服务办公室、城市管理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生态环保办公室、农业农村服务办公室。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根据《关于批复2024年县本级部门预算的通知》(盘县财发[2024]4号)要求,纳入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一级预算单位:盘山县高升街道办事处。
第二部分盘山县高升街道办事处2024年度部门预算公开报表
公开01表:2024年度收支预算总表
公开02表:2024年度收入预算总表
公开03表:2024年度支出预算总表
公开04表: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公开05表: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公开06表: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公开07表: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 “三公”经费支出表
公开08表: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公开09表:2024年度部门综合预算项目支出表
公开10表:2024年度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表
公开11表:部门预算项目(政策)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盘山县高升街道办事处
2024年度部门预算相关情况说明
一、2024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根据《关于批复2024年县本级部门预算的通知》(盘县财发[2024]4号)要求:
1.收入预算4581.0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000.09万元,上年结转收入1581万元。
2.支出预算4581.0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215.63万元,公共安全支出10万元,教育支出77.5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7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81.98万元,医疗卫生支出316.69万元,城乡社区支出353.5万元,农林水支出2133.2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15.56万元。
3.与2023年度预算比,收入增加了3074.09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收入里增加了2023年上年专项结转收入1581万元,同时预计2024年税收收入较2023年有所增加,上级补助收入也会相应有所增加。支出增加了3074.09万元,增加了203.98%,原因是收入增加,各类项目支出有所增加。与2023年度预算相比,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加了1493.09万元,原因是预计2024年税收收入增加,上级补助收入也有所增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增加了1493.09万元,原因收入增加各类项目支出有所增加。
二、“三公”经费预算安排使用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支出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万元。
2024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支出与2023年度相同。
三、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使用情况说明
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48万元,由于自有财力有限,并且严格执行各项经费开支标准,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与2023年预算相同。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盘山县高升街道办事处资产总额13933.58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0393.89万元,固定资产7293.27万元。固定资产中共有房屋面积29557.38平方米,价值3511.24万元;一般公务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的专用设备0万元。
五、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无
六、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盘山县高升街道办事处2024年已编制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的项目共1个。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8.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9.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0.“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2.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13. 公共安全支出(类)安全(款)执法办案(项):反映公安机关从事行政执法、刑事司法及侦查办案等相关活动的支出。
14. 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小学教育(项):反映各部门举办的小学教育支出。政府各部门对社会组织等举办的小学资助,如捐赠、补贴等,也在本科目中反映。
15.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旅游(款)群众文化(项):反映群众文化方面的支出,包括基层文化馆(站)、群众艺术馆支出等。
16.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旅游(款)群众文化(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文化和旅游方面的支出。
1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项):反映开展城乡社区治理、城乡社区服务(乡村便民服务)、村(居)民自治、村(居)务公开、乡镇(街道)服务能力建设等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工作的支出。
1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2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含职业年金补记支出)。
2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款)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项):反映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
2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24.卫生健康支出(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款)乡镇卫生院(项):反映用于乡镇卫生院的支出。
2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27.卫生健康支出(类)财政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项):反映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
28.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项):反映用于小城镇路、气、水、电等基础建设方面的支出。
29.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反映城乡社区道路清扫、垃圾清运与处理、公厕建设与维护、园林绿化等方面的支出。
30.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农村供水(项):反映农村供水工程建设改造和维修养护等方面的支出。
31.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反映各级财政对村民委员会和党支部的补助支出,以及支持建立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安排的村级组织运转奖补资金。
32.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农村综合改革示范试点补助(项):反映各级财政对农村综合改革示范试点、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等补助支出。
33.农林水支出(类)其他农林水支出(款)其他农林水支出(项):反映除化解债务支出以外其他用于农林水方面的支出。
3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35.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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