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山县互联网舆情监测中心2024年度单位预算公开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盘山县互联网舆情监测中心单位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盘山县互联网舆情监测中心2024年度单位预算报表
一、2024年度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2024年度收入预算总表
三、2024年度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2024年度部门综合预算项目支出表
十、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表
十一、部门预算项目(政策)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盘山县互联网舆情监测中心2024年度单位预算相关情况说明
一、2024年度单位预算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二、“三公”经费预算安排使用情况说明
三、事业运行经费预算安排使用情况说明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五、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六、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盘山县互联网舆情监测中心
单位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负责互联网涉盘山县舆情监测、分析和报送工作;承担互联网信息传播和舆论引导的事务性工作;为网信技术体系及管网治网系统建设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保障;为统筹全县信息化安全保障体系和网络安全重大事件提供服务保障;负 责网络网络安全和网上舆情防控等方面的基础研究与交流合作;承担网络安全应急指挥中心事务性工作;承担属地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的事务性工作;承担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本部门主要职责,互联网舆情监测中心内设机构如下:综合办公室、网络舆情股。
三、预算单位构成
根据《关于批复2024年度县本级部门预算的通知》(盘县财发[2024]4号)要求,纳入2024年度部门预算编制范围二级预算单位:盘山县互联网舆情监测中心。
第二部分 盘山县互联网舆情监测中心2024年度单位预算公开报表
公开01表:2024年度收支总体情况表
公开02表:2024年度收入预算总表
公开03表:2024年度支出总体情况表
公开04表: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公开05表: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公开06表: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公开07表: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公开08表: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公开09表:2024年度部门综合预算项目支出表
公开10表: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表
公开11表:本级部门预算项目(政策)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盘山县互联网舆情监测中心2024年度单位预算相关情况说明
一、2024年度单位预算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根据《关于批复2024年度县本级部门预算的通知》(盘县财发[2024]4号)要求:
1.收入预算151.4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151.45万元。
2.支出预算151.4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5.8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6.3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7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1.50万元。
3.与2023年度预算比,收入减少177.50万元,减少53.95%,原因是机构改革,单位人员减少。支出减少177.50万元,减少53.95%,原因是机构改革,单位人员减少。与2023年预算相比,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减少177.50万元,减少53.95%,原因是机构改革,单位人员减少。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减少177.50万元,减少53.95%,原因是机构改革,单位人员减少。
二、“三公”经费预算安排使用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支出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2万元。
三、事业运行经费预算安排使用情况说明
2024年度事业运行经费预算安排3.81万元,比2023年减少5.32万元,减少58.26%,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单位人员减少。其中:商品和服务1.8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盘山县互联网舆情监测中心资产总额15.95万元,其中,流动资产0万元,固定资产15.95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共有车辆2辆(一般公务用车2辆,其他用车0辆),价值17.75万元;单价100万元(含)以上的专用设备0万元;其他固定资产0万元。
五、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根据《关于批复2024年度县本级部门预算的通知》(盘县财发[2024]4号),支出预算中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政府购买服务预算0万元。
六、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盘山县互联网舆情监测中心2024年度应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共1个,实际编制绩效目标共1个,涉及资金20万元,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覆盖率(实际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应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为100%。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8.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9.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0.“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网信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1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网信事务(款)其他网信事务支出(项):反应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网信事务的支出。
13.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5.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反应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16.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残疾人事业(款)其他残疾人士事业支出(项):反应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残疾人事业方面的支出。
17. 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18.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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