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山县档案馆2024年度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盘山县档案馆单位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单位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盘山县档案馆2024年度部门预算报表
一、2024年度收支预算总表
二、2024年度收入预算总表
三、2024年度支出预算总表
四、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2024年部门综合预算项目支出表
十、2024年部门整体绩效目标表
十一、2024年度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盘山县档案馆2024年度部门预算相关情况说明
一、2024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二、“三公”经费预算安排使用情况说明
三、行政运行经费预算安排使用情况说明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五、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六、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盘山县档案馆单位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盘山县档案馆为盘山县委办公室所属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为副科级。
盘山县档案馆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关于档案管理工作的方针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对档案管理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县直机关和其他接收范围内纸质档案、电子档案及其他载体档案资料的接收、征集、整理、保管和档案解密开放利用工作;负责馆藏档案的数字化建设工作;负责馆藏档案的抢救、修复工作。
(二)负责《盘山县地方志》《盘山年鉴》等资料的征集、编纂和学术交流等工作;负责对县直部门以及域内大中型企业单位修志、纂史、编鉴工作的协调、指导和业务培训工作。
(三)负责了解全县档案室工作情况,分析研究档案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并及时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和措施。
(四)承担县委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本单位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如下:综合办公室、档案管理股、方志年鉴股。
三、单位预算单位构成
根据《关于批复2024年县本级部门预算的通知》(盘县财发[2024]4号)要求,纳入2024年度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盘山县档案馆。
第二部分 盘山县档案馆
2024年度部门预算公开报表
公开01表:2024年度收支预算总表
公开02表:2024年度收入预算总表
公开03表:2024年度支出预算总表
公开04表: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公开05表: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公开06表: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公开07表: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公开08表: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公开09表:2024年部门综合预算项目支出表
公开10表:2024年部门整体绩效目标表
公开11表:2024年度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盘山县档案馆
2024年度部门预算相关情况说明
一、2024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根据《关于批复2024年县本级部门预算的通知》(盘县财发[2024]4号)要求。
1.收入预算191.2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191.28万元,非税收入0万元。
2.支出预算191.2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35.7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4.6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7.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3.43万元。
3.与2023年度预算相比,收入减少0万元,减少0%,原因是盘山县档案馆2023年9月新成立单位。支出减少0万元,减少0%,原因是盘山县档案馆2023年9月新成立单位。
二、“三公”经费预算安排使用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支出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2024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支出比2023年度减少0万元,主要是没有公务用车。
三、事业运行经费预算安排使用情况说明
2024年度事业运行经费预算安排3.16万元,比2023年预算减少0万元,减少0%,主要原因是盘山县档案馆2023年9月新成立单位。其中:办公费0.80万元、印刷费0.20万元、手续费0.05万元、邮电费0.10万元、差旅费0.20万元、委托业务费0.5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31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盘山县档案馆资产总额51.79万元,其中,流动资产0万元,固定资产原值51.79万元,净值26.29万元,固定资产累计折旧25.50,无形资产0万元。固定资产中共有房屋面积0平方米,价值0万元;共有车辆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价值0万元;单价100万元(含)以上的专用设备0万元;其他固定资产0万元。
五、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根据《关于批复2024年县本级部门预算的通知》(盘县财发[2024]4号),支出预算中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政府购买服务预算0万元。
六、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盘山县档案馆2024年应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共3个,实际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共3个,涉及资金19万元,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覆盖率为100%。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单位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单位和主管单位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6.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8.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9.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项):反映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
20.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项):反映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
21.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单位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22.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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