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出栏960万只白羽鸡生态养殖基地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信息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有关规定,现将“年出栏960万只白羽鸡生态养殖基地项目”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和工程概要
项目名称:年出栏960万只白羽鸡生态养殖基地项目
建设单位:盘山县宇畅白羽鸡养殖专业合作社
建设地点:辽宁省盘锦市盘山县石新镇太平村
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总占地面积206亩,总建筑面积61630.16m2,本次新建34栋鸡舍,修建场区路面6条,建设锅炉房、仓库及其他配套辅助工程、公用工程及环保工程等,形成年出栏960万只商品肉鸡的规模。
二、建设单位及环评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盘山县宇畅白羽鸡养殖专业合作社
联系人:门长军 电话:18342749993
电子邮件:pjyfjtgs@126.com
联系地址:辽宁省盘锦市盘山县石新镇太平村
环评单位:辽宁中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曹玉龙 电话:15242462500
三、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评价工作程序:建设单位委托——信息公告——文件资料及技术资料研究——环境现状调查——项目工程分析——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告及公众意见征询——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上报环保部门审批。
主要工作内容:对项目所在区域评价范围内大气环境、水环境、声环境、社会环境、生态环境等进行现状调查及评价;预测和评价工程施工期和营运期产生废气、废水、噪声、固体废物和建设占地等对周围自然环境和社会经济环境的影响;针对该项目对环境影响的因素、性质和程度,提出预防和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为工程施工期和营运期实施可行、有效的环保措施和加强环境管理提供科学依据,促进经济建设与环境保护的协调发展;论证该项目在采取环保措施的前提下工程建设的环境可行性。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您对该项目所在区域目前环境状况是否满意,主要存在哪方面的问题;您认为该项目建设是否有利于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您认为该项目建设对当地居民生活会带来什么影响;您认为该项目建设对周围环境存在哪方面的不利影响;您对该项目建设在环保方面最关注的问题;您是否赞同该项目选址和建设;您对该项目建设的其他意见和建议。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个人或单位可以通过信函或者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提交书面意见(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公众意见表网站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建设单位将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有关部门反映。
六、公示时间
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
主办单位:盘山县人民政府 版权所有: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地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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