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7-top_img.png

盘山县发展和改革局(国防动员办公室)行政处罚公示

发布时间:2024-04-09 浏览次数:101

处罚对象:盘锦富民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执法机关:盘山县发展和改革局(国动办)

违法事实:该企业建设的阳光格林小区项目(商业地块)未依法修建战时可用于防空的地下室。

案件来源:主动补办人防审批手续过程中发现

处罚依据:该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第二十二条和《辽宁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第九条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第四十八条和《辽宁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进行处罚,根据《关于修订盘锦市国防动员办公室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指导标准的通知》(盘国动办发〔2023〕10号)第一项第十九款规定,对该公司处以人民币壹拾万元行政处罚。

处罚结果:对该公司责令限期缴纳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并处壹拾万元行政处罚

处罚时间:2024年4月3日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盘县发改罚决字〔2024〕第(02)号

foot_img_01.png

主办单位:盘山县人民政府 版权所有: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地图

网站标识码:2111220003 ICP备案序号:ICP备案序号: 辽ICP备13003879号-1 辽公网安备 21112202000001号

联系电话:0427-3554789

foot_img_02.p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