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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继承登记公告-周国文 编号:2024042502

发布时间:2024-04-29 浏览次数:4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继承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4516日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点:盘山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  0427-8521027

 

序号

被继承人

继承人

不动产权证号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面积

用途

备注

1

刘佐财

周国文

辽(2021)盘山县不动产权第0023716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

盘山县太平镇贾家村御湖林语37#3单元301

86.92

住宅

继承

 

 盘山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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