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机构改革工作部署会议召开
- 发布日期:2024-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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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9日,全县机构改革工作部署会议召开。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及省委、市委关于机构改革的部署要求,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全县机构改革任务,为谱写中国式现代化盘山新篇章提供坚强体制机制保障。县委书记葛立军出席会议并讲话,县委副书记、县长刘鹏飞主持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王恩凯,县政协党组书记、主席孙丽颖出席会议。
葛立军指出,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的重要举措,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集中部署。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切实增强做好盘山县机构改革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要全面学习领会、准确理解把握,更加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把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要求落实到盘山县机构改革全过程、各方面,确保机构改革沿着正确方向推进。
葛立军强调,地方机构改革是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我们要站在更高层次上认识和把握党中央战略考量,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服务工作大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优化协同高效。通过这次改革,进一步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进一步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推动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
葛立军强调,要准确理解和把握盘山县机构改革的任务要求,扎扎实实推进机构改革方案落到实处。要着力调整优化重点领域机构和职能,落实党中央及省、市委要求,从盘山县实际出发,对社会、金融、科技、数据等重点领域的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进行调整优化。要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全面把握好、落实好中央及省委、市委关于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总体要求,完善基层综合执法体制机制。要着力调整完善镇(街道)机构设置和管理体制,在已有工作基础上,聚焦基层党的建设、经济发展、民生服务、平安法治等职能,持续完善基层管理体制。精准为基层扩权赋能,推动资源、服务、管理下沉,确保基层事情基层办、基层权力给基层、基层事情有人办。要着力推进议事协调机构的精简规范和优化调整工作,及时形成盘山县议事协调机构调整优化方案,扎实做好议事协调机构规范管理工作。
葛立军强调,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确保盘山县机构改革任务如期顺利完成。全县机构改革工作由县委负总责,各级党委(党组)要承担起主体责任,加强对机构改革组织实施工作的领导,切实担负起牵头抓总、统筹协调、整体推进、督促落实的重要责任。有关部门要立足职能职责,共同做好组织实施工作。县委编办要加强跟进指导服务,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共性问题。县委深化机构改革工作专班各成员单位及其他有关部门要紧扣时间节点统筹谋划,有序推进,分工协作,密切配合。要严守纪律,令行禁止,周密安排,稳慎实施,确保不折不扣把各项改革任务落到实处。
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张亮传达了《盘山县机构改革方案》主要内容。
县委常委,县政府领导班子成员,辽宁新材料产业经济开发区党工委、县直相关部门(单位)及各镇(街道)党(工)委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