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县政办发〔2024〕11号 盘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盘山县 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 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相关部门、直属机构:
经县政府讨论研究同意,现将《盘山县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盘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5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盘山县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
以旧换新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市政府关于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决策部署,积极抢抓全国范围新一轮设备更新、技术改造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机遇,促消费稳投资,持续扩大有效需求,增强发展内生动力,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到2027年,全县工业、农业、建筑、交通、教育、文旅、医疗等领域设备投资规模较2023年增长25%以上;重点行业主要用能设备能效基本达到节能水平,环保绩效达到A级水平的产能比例大幅提升,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数字化研发设计工具普及率、关键工序数控化率分别超过90%、75%;报废汽车回收量较2023年增加约一倍,二手车交易量较2023年增长45%,废旧家电回收量较2023年增长30%,再生材料在资源供给中的占比进一步提升。
二、实施设备更新行动
加快推进工业、农业、建筑、交通、教育、文旅、医疗等领域设备更新,全面摸底各领域设备更新需求,建立需求清单,强化项目整体谋划储备并积极争取专项资金支持。
(一)推进工业领域设备更新
1.推动设备高端化升级。严格落实设备淘汰目录要求,推动工业企业淘汰一批超期服役的落后低效设备。“一业一策”制定传统产业改造提升方案,鼓励石化、化工、建材、粮食加工、物流等重点行业提升装置运行效率和高端化、绿色化、安全化水平。推动产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改造,推广应用新一代信息技术,提升全流程互联互通能力。
牵头单位:县工信局
责任单位:新材料经开区、电商物流园,各镇(街道)
2.推进数字化智能化设备普及。积极推进辽宁新材料经济开发区5G+工业互联网建设步伐,为企业提供5G环境;加快行业级工业互联网平台建设,充分发挥省级数字化生产车间、省级工业互联网示范工厂等企业的示范引领作用,推进工业互联网融合应用走深向实、全面铺开。大力推动产业数字化和数字产业化,加快传统产业和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促进数字技术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
牵头单位:县工信局
责任单位:新材料经开区,各镇(街道)
3.加快生产设备绿色化更新改造。严格落实能耗、排放等强制性标准要求,以锅炉、变压器、电动机、风机风扇、泵等用能设备为重点,全面摸排我县重点行业和领域相关产品设备使用情况及能效水平,逐步淘汰能效低于准入水平的设备,鼓励更换能效达到先进水平和节能水平的设备。
牵头单位:县工信局
责任单位:新材料经开区,各镇(街道)
4.提升设备安全水平。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强制性标准,加快重点行业淘汰更新安全风险隐患大的老旧装置,排查摸清落后工艺技术设备、老旧装置、压力式液化烃球罐实施化工老旧装置底数,明确需改造的企业名单,推动有关企业制定方案、加大安全投入、明确改造时限,加快实施落后工艺技术设备淘汰和改造提升工作。加大监管执法,严格落实能耗、排放、安全等强制性标准和设备淘汰目录要求,依法依规淘汰不达标设备。
牵头单位:县工信局、县应急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责任单位:县发改局、盘山生态环境分局、新材料经开区,各镇(街道)
(二)推进建筑和市政设施领域设备更新
1.推进市政基础设施更新改造。围绕新型城镇化建设,结合城市更新、小区改造等工作,摸排编制供水、供气、污水处理等城乡基础设施设备更新改造清单,加快推进城乡基础设施设备补短板、强弱项。推动县城供水厂及加压调蓄供水设施、污水处理设施、排涝设施等设备更新改造,更新修复一批老旧破损供水、排水管道等城市生命线,更大范围使用不锈钢给水管,重点加快灾后管网恢复工程、排水管网改造工程和供水管网改造工程项目建设。全面推进燃气老化管道更新改造,重点改造不符合标准规范、存在安全隐患的燃气管道。
牵头单位:县住建局、县水利局
责任单位:太平街道、县水务集团
2.推进市政设施智能化改造。加快市政设施智能化升级改造,借助5G网络、大数据、AI技术的发展,积极推动地下管网、窨井盖等城市生命线工程配套物联智能感知设备建设。围绕“高清化、智能化、数字化”目标,加快重点公共区域和道路视频监控等安防设备改造,推进社区公共安全防范体系建设。
牵头单位:县住建局
责任单位:县公安局
3.推进建筑设施设备更新改造。推进存量建筑节能改造,重点改造超出使用寿命、能效低、存在安全隐患且无维修价值的热泵机组、散热器、冷水机组、外窗(幕墙)、外墙(屋顶)保温、照明设备等。开展电梯隐患排查整治行动,推动落实电梯安全性能技术评估工作,加快更新不符合现行产品标准的既有住宅和公众建筑电梯。
牵头单位:县住建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责任单位:各镇(街道)
(三)推进交通运输和农业机械设备更新
1.推动公路运输工具低碳转型。全面实施汽车国六排放标准和非道路移动柴油机械国四排放标准,有序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类柴油货车,大力推行公交车电动化,计划在2027年前完成132台公交车辆更换。通过实施购车补贴等方式积极引导市民购买新能源汽车。统筹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布局,推进高速公路互通口、国道、省道等主要路口集中式充电站建设。
牵头单位:县交通局、县发改局
责任单位:新材料经开区,各镇(街道)
2.加快老旧木质渔船更新改造。鼓励淘汰木质渔船,合并建造钢质、玻璃钢等新材料渔船。力争2024年底前,更新改造2艘渔船;2025年底前,更新改造1艘渔船,基本完成渔船“木改钢”工作。
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3.推进老旧农业机械设备更新。加快淘汰耗能高、污染重、安全性能低的老旧农机,加快15年以上的老旧拖拉机、12年以上的联合收割机、10年以上的悬挂式联合收割机等技术状况差、维修成本高的农业机械报废。利用农机购置补贴等惠农政策的实施,加快我县农业机械保有量的增长,促进农机装备不断优化。
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四)推进教育文旅医疗设备更新
1.推进教育设备更新。建立全县教育设备更新改造需求库并制定更新改造计划,支持学校根据教学需求对教学设备、行政后勤设备、数字化智能化设备、实训设备、科研设备等分批更换、有序推进。重点加强对高中及职业教育阶段的教育资源配置,改善学校办学条件,更新实验室、实训室等设备,逐步推进教育要素、教育业务、教育场景实现全面数字化。
牵头单位:县教育局
2.推进文旅设备更新。对接近使用年限、达到强制报废年限或安全性能下降的景观、游乐、图书馆及其他类文旅设备进行更新或技术改造,以设备更新推动文旅消费升级。支持游乐场等文旅场所定期更新游乐设备,丰富游客游玩体验,提高游乐场吸引力。建立统一的图书管理系统,实现市、县、镇(街道)三级总分馆制。
牵头单位:县文旅广电局
责任单位:各镇(街道)
3.推进医疗设备更新。建立全县医疗卫生机构设备更新改造需求清单并制定更新改造计划,因地制宜调整优化、合理推动医疗设备升级改造和信息化设施迭代升级,加快淘汰更新已达使用年限、功能不全、性能落后、影响安全的医疗设备和信息化设施。鼓励具备条件的医疗机构加快医学影像、放射治疗、远程诊疗、手术机器人等医疗装备更新改造,推动公立医疗卫生机构病房改造提升,补齐病房环境与设施短板。重点推进县级医疗机构设备更新改造项目建设。
牵头单位:县卫健局
责任单位:各镇(街道)
三、实施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
以“促消费活动”为主线,制定出台消费品以旧换新覆盖层次、财政补贴、优惠促销等各方面的有力政策和务实举措,加强上下游、政企民、线上线下协同联动、综合施策,持续优化全链条全周期以旧换新消费环境,推动汽车、家电以旧换新。
(一)开展汽车以旧换新
1.强化政策措施引导。紧抓全国范围汽车以旧换新促销有利契机,加快研究制定配套政策,实施消费者购车补贴、展销商活动补助等措施,引导汽车销售企业通过让利、延伸服务等方式开展促销活动,推进汽车以旧换新行动。进一步完善充电、停车、智慧交通等汽车配套基础设施,扩大县城停车位供给。
牵头单位:县商务局、县交通局
2.推进强制报废。严格执行《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管理规定》《关于深化机动车检验制度改革优化车检服务工作的意见》等政策,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机动车检验工作,规范检验行为,优化车检服务,依法依规淘汰符合强制报废标准的老旧汽车。
牵头单位:县公安局
(二)开展家电产品以旧换新
1.推进家电消费多场景化。鼓励家电销售商围绕“家场景”,在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开设绿色智能家电体验店,通过设置产品专区、突出显示专有标识、发放绿色优惠券等方式,引导消费者优先选购能效先进水平产品设备。统筹线上线下消费渠道,组织举办家电节、购物节、网购节等活动,营造绿色智能家电消费浓厚氛围。
牵头单位:县商务局
2.完善配套支持措施。鼓励家电销售商联合生产企业、回收企业、电商平台加大以旧换新促销活动力度,对消费者购买符合一定标准的家电产品给予补贴。开设线上线下家电以旧换新专区、绿色智能家电体验店(专区),对以旧家电换购节能家电的消费者给予优惠。
牵头单位:县商务局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3.推进绿色智能家电下乡。强化家电营销网络建设,引导家电销售商及电商平台下沉渠道,在镇(街道)设立直营店、体验店、服务网点,推动绿色智能家电下乡,进一步挖掘农村市场消费潜力。
牵头单位:县商务局
责任单位:各镇(街道)
四、实施回收循环利用行动
聚焦回收换新、二手流通、再生利用等环节,坚持问题导向,针对薄弱环节,精准制定政策,进一步畅通资源循环利用路径,推动废旧产品设备高效回收、二手商品交易规范便利、资源再生利用水平显著提升,为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强劲动力和坚实支撑。
(一)健全废旧产品设备回收网络
落实《盘锦市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规划》,健全再生资源回收网络,推动一批绿色分拣中心建设。落实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支持政策,鼓励多元市场主体参与回收利用。废弃物循环利用企业开展废旧家电拆解和循环利用,支持各镇(街道)、园区招引废旧家电拆解和循环利用项目,在相关手续办理方面给予支持。
牵头单位:县商务局、盘山生态环境分局
责任单位:新材料经开区,各镇(街道)
(二)支持二手商品流通交易
规范二手商品流通秩序和二手车交易登记管理,推广“互联网+二手”模式,进一步促进二手商品便利交易。鼓励电器电子产品、家电、家具、书籍等零售企业、个体工商户,利用现有销售网络规范开展闲置物品交易。鼓励二手商品交易平台企业引入第三方二手商品专业经营商户,提高二手商品交易效率。落实取消二手车限迁、便利二手车交易登记等政策措施。推动二手电子产品交易规范化,防范泄露及恶意恢复用户信息。加强信用记录、违法失信行为等信息共享。
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商务局
(三)推动资源循环利用和再制造
结合辽宁新材料产业经济开发区产业定位,大力发展再生资源产业园建设,鼓励20万吨/年危险废物综合处理、10万吨/年含油污泥处理、6000吨/年废白土处理等多家循环经济企业发展壮大。加快构建资源节约、集约、循环利用的发展体系。指导企业开展资源综合利用技术评价及改造,指导创建一批资源综合利用示范企业,提高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
牵头单位:县工信局
责任单位:新材料经开区,各镇(街道)
五、实施标准提升行动
结合产业发展,支持企事业单位、技术机构,特别是龙头企业参与制修订一批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团体标准,支持企业推进核心产品技术创新,打造高品质产品。
(一)推进质量标准提升
严格执行能效、水效、污染物排放等领域强制性国家标准,配合上级部门做好化工、建材等行业实施清洁能源生产、能效提升、循环利用等升级标准,动态更新我省相关领域能效标杆水平和基准水平,以标准升级带动生产与消费升级。
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工信局、盘山生态环境分局、县水利局
(二)强化现行标准落实
执行消费品质量标准,引导企业在科研、设计、工艺、检验等环节以先进标准促进消费品质量提升。制定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目录,提高质量安全治理水平,严厉打击生产销售不合格产品的行为。
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三)加强重点领域标准衔接
鼓励和支持企事业单位、龙头企业、社会组织参与清洁生产、循环利用、能耗等领域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团体标准的制修订。鼓励企事业单位积极参与质量标准、检验检测、认证认可等相关国内国际标准化活动。
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六、拓展优势产品供给行动
结合新一轮设备更新和消费升级,加速推进优势产业集群发展,推动产品品质提升、品牌塑造,增加优质产品供给,制定产品供给清单,实施产品供需对接行动,满足全国大市场需求。
(一)培育产业新优势新动能
抢抓设备和消费品更新换代需求升级机遇,加速发展新质生产力。依托《关于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 加快构建具有盘山特色优势的现代化产业体系三年行动方案》,做大做强石化及精细化工、农副产品精深加工、塑料新材料制品等具有区域影响力的优势产业,发展壮大新医药、新能源等战略性新兴产业,深入挖掘食品制造、防水材料、橡塑制品、造纸等具有基础的消费品工业,积极培育氢能、基因治疗等具有市场前景的未来产业,协同推进现代服务业。
牵头单位:县发改局
责任单位:县工信局
(二)畅通产品供需对接渠道
大力实施激发需求行动,推动优势产业链提升、市场精准对接、产贸深度融合,积极引导使用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产品设备,进一步激发设备更新市场潜力。持续组织开展老旧设备更新、废旧设备回收、先进设备生产三方企业供需对接活动,发挥行业商会、协会作用,运用好新媒体、电商平台等渠道,拓展对接合作平台。
牵头单位:县商务局
责任单位:县工信局
七、强化政策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的重要性,做好政策解读,建立领导小组,加强统筹协调。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制定具体方案和配套政策,形成“1+N”政策体系,分类细化制定需求、供给、政策三张清单,推动各项任务落实落细,营造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良好制度环境和社会氛围。
牵头单位:县发改局
责任单位: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二)强化项目支撑。各有关部门在摸清相关领域设备需求基础上,围绕工业、农业、建筑、交通、教育、文旅、医疗七大领域牵头包装谋划一批重大设备更新项目,特别是对公共领域小而散的项目鼓励以行业单位为主体进行整体谋划,并加快推动项目立项等前期工作,为争取中央、省级预算内投资补助等领域资金支持打好基础。各有关部门要紧盯本领域设备更新上级资金扶持最新政策,及时补充调整一批重大项目。
牵头单位:县发改局、县工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教育局、县文旅广电局、县卫健局
责任单位:新材料经开区,各镇(街道)
(三)加大财税支持。坚持运用财政政策工具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县级财政加强配套,积极争取中央财政安排的节能减排补助,支持符合条件的汽车以旧换新。争取中央财政安排的商贸流通体系资金,支持家电等领域耐用消费品以旧换新。推动党政机关、学校、医院等公共机构和国有企业发挥示范带动作用,积极落实政府绿色采购政策和企业绿色采购指南,加大绿色产品采购力度。落实好节能节水、环境保护、安全生产专用设备和数字化智能化改造等税收优惠政策,推广资源回收企业向自然人报废产品出售者和已备案汽车销售企业从自然人处购进二手车“反向开票”做法。
牵头单位:县财政局、县商务局、县税务局
(四)优化金融支持。充分发挥金融机构设备更新改造再贷款政策工具作用,强化政银企合作,用好各领域设备更新需求清单,衔接好项目储备和申报,鼓励企业积极对接金融机构申请设备更新改造贷款资金。引导银行机构合理增加绿色信贷,加强对绿色智能家电销售企业和汽车销售企业的金融支持,合理确定贷款期限和贷款额度。
牵头单位:县财政局、县商务局
责任单位: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五)加强要素保障。加强企业技术改造项目用地用能要素保障,鼓励园区内工业企业为满足生产需要在原有建设用地上通过新建、扩建、拆建或三种方式组合的路径进行厂房升级改造。对符合规划和安全要求、不改变土地用途、不新增用地、以设备更新为主的技术改造项目,简化前期审批手续。
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县数据局
责任单位:新材料经开区、电商物流园,各镇(街道)
(六)强化创新支撑。聚焦石化、化工、有色、建材、轻工等传统产业,加强科技创新能力建设,围绕生产工艺升级攻关创建一批企业技术中心、工程研究中心、新型研发机构等创新平台,着力提高企业产品核心竞争力。实行“揭榜挂帅”“赛马”和创新产品迭代等机制,推动产学研用深度合作,加快创新成果转移转化。
牵头单位:县工信局
责任单位:新材料经开区,各镇(街道)
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7年12月31日,由县发改局会同县工信局、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教育局、县文旅局、县卫健局、县商务局等部门解释。
附件:盘山县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
盘山县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
以旧换新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刘鹏飞 县委副书记、县长
副组长:王天娇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赵天久 县委常委、副县长
李可可 副县长
刘 智 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
曹静竹 副县长
薛 原 副县长
王秋波 副县长
成员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县教育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公安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商务局、县文旅局、县卫健局、县应急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数据局、县税务局、盘山生态环境分局、各镇(街道)、新材料经开区、东北电商物流园、县水务集团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统筹推进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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