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山县总河长会议召开
- 发布日期:2024-0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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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7日下午,盘山县总河长会议召开。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治水的重要论述,全面落实全省、全市总河长会议精神,对盘山县河长制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县委书记、县级总河长葛立军出席会议并讲话。县委副书记、县长、县级总河长刘鹏飞主持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王恩凯,县政协党组书记、主席孙丽颖出席。
会议指出,全面推行河长制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推进水生态文明建设作出的重大制度创新,为新时代河湖治理保护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我们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强化推动各级河长履职尽责,持续夯实基础性工作,刻不容缓地推进河长制工作全面深入开展,抓紧抓好、落好落实此项重大政治任务。
会议强调,要把握任务重点,着力推进河长制各领域工作落实落地。要持续推进“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盯住“重点河段”“高发点位”,将专项整治与日常监管相结合,强化部门联动,动态推进整改,做到发现一处整改一处,高标准、高质量完成任务。要压实管护责任强化治水能力,切实提高发现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提高综合协调能力,推进镇、村级河长履职尽责,形成依法治水闭环管理。要稳步推进幸福河湖建设,明确重点任务,统筹推进、多措并举,切实维护河湖健康生命。要加快推进妨碍河道行洪突出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采取有力措施,依法依规清理整治影响河道行洪通畅、威胁行洪安全的突出问题,确保按时完成任务。要高度重视开展河道垃圾清理专项行动,建立起“责任到人、属地管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网格化责任管理体制,努力打造整洁优美的水生态环境。当下,盘山县已正式进入汛期,全县上下要密切关注汛情,始终保持清醒认识,进一步修订完善各类应急预案,将防汛隐患排查作为防汛的工作重点,加强汛情监测分析,加强局部突发性强对流天气的预警预报,做好防汛、抗旱物资储备和管理工作,确保全县安全度汛。
会议强调,要强化组织领导,确保河长制工作取得实效。要知责履责全覆盖,各级河长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各级河长办要当好参谋助手,各镇街各部门要形成合力,强化区域联动。要长效管理全天候,健全管护组织,完善管护机制,提升管护水平,确保“空间覆盖无空白、职责落实无盲点、监督管理无缝隙”。要考核督导全周期,定期通报考核结果,强化督导查处,努力打造盘山“水清、河畅、岸绿、景美”的水生态环境。
会议宣读了《盘山县总河长令(第 7 号)》,书面传达了《辽宁省总河长令(第 6 号)》《盘锦市总河长令(第7 号)》,通报了2023年盘山县河长制考核结果。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出席会议,县河长制办公室成员单位及有关单位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