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发展新型集体经济项目资金安排的公告
按照盘山县委办公室 盘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盘山县2024年扶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实施方案》的要求,方案经县政府十八届第四十六次常务会议及县委第十四届第155次常委会会议研究通过。确定了陈家镇韩家村、王家、青沙村、小刘家村、园林村、郎家村。东郭街道晏屯村、东郭村等8个村承担发展集体经济项目,整合8个村的发展新型集体经济资金800万元,其中:中央240万元,省级400万元,市级80万元,县级80万元;经盘山县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入股到辽宁华锦塑业有限公司主营业务是生产销售编织袋和农用棚膜等。资金准备下拨。现予以公告,公告日期:2024年6月13日至6月20日,如有异意请拨打电话:5586369。
盘山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6月13日
主办单位:盘山县人民政府 版权所有: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地图
网站标识码:2111220003 ICP备案序号:ICP备案序号: 辽ICP备13003879号-1 辽公网安备 21112202000001号
联系电话:0427-35547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