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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盘山县落实2024年耕地轮作面积目标任务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6-22 浏览次数:75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按照《辽宁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耕地轮作工作的通知》(辽农办农发〔2024〕244号)和盘锦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做好2024年盘锦市耕地轮作工作的通知》(盘农办发〔2024〕5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实施方案,明确实施内容、目标任务、补贴对象、技术路径、保障措施等。

2024年省市下达我县耕地轮作指标面积1.66万亩,补助标准150元/亩,根据年初各镇街自主申报,我县共有4个镇街承担耕地轮作项目,分别为高升街道1.10万亩,石新镇0.27万亩,沙岭镇0.2万亩,得胜街道0.09万亩。为了更好的完成耕地轮作任务,我县在实施方案中制定轮作技术路径,按照轮作技术路径汇总面积如超出任务面积,将按实际测算补贴标准。

各镇(街道)政府(办事处)按照轮作方案组织开展耕地轮作工作,将任务逐级分解落实到村到户到田。同时做好实施方案解读、和村、农户签订协议书。在规定的时间节点前保质保量完成申报、验收、公示、汇总、完整档案等相关工作。

附件:2024年盘山县耕地轮作技术方案


盘山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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