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崔再民、张秀红 编号:2024061202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面积 |
用途 |
备注 |
1 |
盘山国用(2006)字第000124号 |
崔再民、张秀红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 |
211122211001GB00013FW00000000 |
盘山县太平街道杜家村 |
2800㎡ |
其他 |
丢失 |
2 |
201000268 |
崔再民、张秀红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 |
211122211001GB00013F00010001 |
盘山县太平街道杜家村 |
1035.3㎡ |
其他 |
丢失 |
公告单位:盘山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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