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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崔再民、张秀红 编号:2024061202

发布时间:2024-07-03 浏览次数:21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面积

用途

备注

1

盘山国用(2006)字第000124

崔再民、张秀红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

211122211001GB00013FW00000000

盘山县太平街道杜家村

2800

其他

丢失

2

201000268

崔再民、张秀红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

211122211001GB00013F00010001

盘山县太平街道杜家村

1035.3㎡

其他

丢失

 

公告单位:盘山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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