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盘山县委关于省委巡视整改落实进展情况的通报
- 发布日期:2024-0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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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盘山县委关于省委巡视
整改落实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省委和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2023年3月28日至6月13日,省委第十五巡视组对盘山县进行了常规巡视和营商环境专项巡视。8月2日,省委巡视组向盘山县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常规巡视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有差距,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要求不够深入的整改落实情况
1.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一是进一步加强理论学习,全县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推动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不断走向深入。二是深入实施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制定了《2023年度三年行动工作台账》,明确重点工作事项133项,每项工作指定具体联系人,每月进行工作调度,进一步压实责任,推动工作落实落地。三是扎实做好“三篇大文章”。稻盛美米业5G智能数字化技术改造、益海嘉里米厂车间智能化升级改造2个技改升级项目实现竣工。永晟能源、辽宁大地新材料科技、盘锦稻盛美米业有限公司5G智能数字化技术改造、盘锦奕嘉源新能源有限公司秸秆生产颗粒燃料项目4个“新字号”项目已全部竣工,推动工业领域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提质增效。四是持续推动国企改革走深走实。加强对国企改革工作的领导和组织实施,成立新一轮国企改革编制小组,印发了《盘山县国有企业改革深化提升行动工作方案》。同时出台了《盘山县国资监管体系系列方案》,提高国资监管规范化水平。五是着力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制定并完善了《盘山县构建新型政商关系负面清单》,明确党政机关及国家公职人员政商交往“十不准”行为,为盘山县实施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打好政商基础。
2.深入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一是深入实施创新发展战略。出台了《盘山县大力推进科技创新工作的若干措施》,2023年全县新增高新技术企业2家,培育雏鹰、瞪羚企业3家,实施科技成果转化11项,培育科技型中小企业30家。二是持续优化产业结构。重点围绕石化产业转型升级和产业多元化发展等方向强化招商引资,2023年推进上海宸硕半导体显影剂和剥离剂等40个项目完成签约,没有石油、煤炭及其他燃料加工业项目。积极推进产业融合发展,以省市举办的大型活动为契机,积极对接洽谈推进了深圳嘉美轩食品预制菜生产、延边朝鲜族自治州饭店餐饮烹饪协会鹅全产业链等项目,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智慧冷链仓储中心、阿妙卤制肉制品等项目加快建设。2023年农副食品加工业实现产值59.5亿元,占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的14.2%,同比增长3.5%。三是不断提升开放合作水平。对2020年以来125个签约注册项目的签约、注册、开工时间进行调度、再核实,对16个项目的签约、注册、开工时间进行了修改,对28个项目的时间不合理问题做出了解释说明。四是树牢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积极解决商品房“不能办证”问题,针对不能办证的8个小区,对1个小区进行销号处理,其余7小区均已完成首登工作,可以办理不动产证。针对6个小区5602户居民不能网上缴纳水费的问题,已为全部居民安装智能水表,实现网上缴费。
3.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一是加快“稻蟹”产业发展。引导河蟹生产经营户注册和使用商标,目前全县共有大米商标129件,河蟹商标22件。盘山河蟹参加2023年度辽宁省品牌价值评价,区域品牌价值为218亿元,成为全省9个品牌价值超百亿的品牌之一。二是全力保障粮食安全。对县域内存在的‘非农化’‘非粮化’问题建立了整改明细台账,“非粮化”“非农化”图斑已全部完成整改。同时加强日常执法巡查。落实好网格化监管制度,加大对“非粮化”“非农化”土地查处力度,严防违法用地发生。三是全力推动西部镇街振兴发展。2023年,西部三镇街财政收入实现5587万元,占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5.26%,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26177元,高于全县平均水平1.2%,低保人数占全县低保人数的19.46%,同比下降2.84%。四是以基层党建引领乡村振兴。将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作为各镇(街道)党(工)委书记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考核结果作为镇街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和村党组织书记年度考核工作重要参考。
4.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一是全力维护信访稳定。严格落实“五位一体”包保责任链条,制定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县初次信访事项简易办理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在国家、省信访局登记信访事项信息报送的通知》。传承弘扬“浦江经验”,变群众上访为领导下访,切实维护群众合法利益。季度京访量与月均京访量均呈下降趋势。二是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风险防范能力。全县推动落实《盘山县安全生产责任制》《县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安全生产重点任务清单》,对《盘山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盘山县危险化学品应急预案》进行修订,制定了《盘山县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实施方案》,出台了《盘山县应急管理局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实施方案》,聘请专家服务,对排查出存有重大隐患的企业进行挂牌督办,确保将安全生产发展理念落到实处。
(二)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有短板,履行“两个责任”不够到位的整改落实情况
1.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一是坚持统筹谋划。依据上级文件精神,县政府明确了每半年至少召开一次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县委将《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纳入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要议事日程,进一步提高了履职尽责本领,推动了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二是层层压实责任。向各党委(党组)下发《关于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的提示》,全县9个镇党委均按照《关于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的提示》,将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在民主生活会上进行了对照检查,持之以恒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三是提高审计监督质量。加强审计人才队伍建设,2023年以来,县审计局公开招聘行政编人员1名、事业编制人员5名。将“以干代训”作为培训手段,切实增强执纪审查人员的业务本领,积极参与各级机关组织实施的审计项目,分批次组织开展针对性业务培训,进一步提升全县审计监督工作水平。
2.全面履行监督责任。一是拓展监督模式。保证在开展监督工作集中办公的基础上,抽调部分人员实地入驻被监督单位。二是严格监督执纪。认真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及相关问责规定,加强对县管干部特别是各单位、各部门“一把手”的监督,加大对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不力相关问题线索处理力度。三是丰富监督手段。2023年9月中旬建立酒驾醉驾人员没有受党纪处分相关监督模型。
3.强化对重点领域的监督管理。一是加大重点领域监督检查力度。针对部分重要权力部门与不法资本深度勾连的问题,县委召开了重点领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推进会议,同时制定调研方案,组建调研专班,由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带队,对重点领域单位开展调研,从基本情况、存在问题、成因分析、整改措施等方面形成专项报告。二是加强国有企业债务风险管控。进一步贯彻落实《县属企业党委会前置研究讨论事项清单示范文本(试行)》和《关于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意见》,向各重点国有企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进落实盘山县属国有企业党委会前置讨论制度及“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指导意见》,制定了《国有企业为民营企业融资违规提供担保问题整改清单》,对各责任企业整改任务进行明确,要求各责任企业明确具体责任人,全力推动国有企业为民营企业融资违规提供担保资金清退工作。三是持续整治乡村振兴领域腐败和不正之风。将4家不同程度涉嫌以虚构项目骗取农业专项资金的企业及审计移交、自查发现等问题线索,按照管辖权限依规依纪依法处置。将某镇原村党支部书记郑某相关案件问题线索移交公安机关处理。四是完善事业单位人员招聘制度。12名不在原岗位工作教师均已返回原单位进行教学工作。制定了《盘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笔试)》《盘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面试)》,分别围绕预防和准备、突发事件响应机制及处置措施、应急保障、善后工作等方面已加以完善。
4.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一是进一步提升公文质量。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联合印发了《盘山县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实施意见(试行)》。文件中对公文管理各环节工作的操作规范进行了明确,特别是针对公文拟制中,下级贯彻上级政策提出了具体要求。推动各单位高效履职、协调运转,确保各项工作规范化、制度化运行。二是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时通报曝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件,以坚持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强化身边事、身边人的警示教育。
(三)关于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有差距,领导班子、干部队伍、基层党组织建设存在薄弱环节的整改落实情况
1.加强领导班子建设。一是完善落实“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制定县委、县政府“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坚持按照党中央及省委、市委有关规定和要求,以界定重大项目和大额资金额度标准为重点,建立完善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委会“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为盘山高质量发展构筑制度保障。二是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进一步规范落实民主集中制的各项要求,制定了《中共盘山县委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实施办法(试行)》,明确县委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的基本原则、决策范围、决策程序、监督检查和问责等具体内容,持续提升县委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水平。三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制定《关于进一步提高科级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质量的工作意见(试行)》,进一步健全党内民主生活,压紧压实责任,推动民主生活会开出高质量、取得好效果。
2.从严管理把好选人用人关。一是针对超职数配备干部进行整改。县委组织部对超职数配备情况进行了认真自查、分析原因,根据《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办法》,对县委组织部相关负责人进行了批评教育,同时做好超职数干部消化调整。县委组织部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消化调整方案,完成了相关单位领导班子超职数干部消化调整工作。二是规范县委常委会讨论决定程序。将《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规定纳入县委办机关学习计划。同时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学习县委常委会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程序,针对干部任免具体工作流程相关单位进行了详细研讨,切实规范县委常委会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程序。三是全面消除地方“土政策”。针对县教育局违规配备校长助理问题,对县教育局主要领导进行批评教育,对县教育局分管领导进行诫勉,免去12所中小学和幼儿园18名校长助理职务,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
3.抓好党建工作薄弱环节。一是严格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县委召开2023年盘山县委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工作会议,听取了下级党(工)委关于2023年党的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切实履行县委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职责。县政府明确了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党建工作。二是补齐基层党组织“两化建设”短板。出台了《关于对部分单位党组织设置进行调整的意见》,改设县人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利局、县卫生健康局4家党委为党组,配齐东郭苇场党委班子。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盘山县基层党组织换届的通知》,制定了《盘山县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流程》,组织县直各党委开展业务培训,进一步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三是严格民主评议党员。对发现的个别党员错误的年度民主评议党员结果进行及时纠正。下发了《关于加强对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指导的通知》,督促全县各党(工)委提高对民主评议党员的认识,选派指导员参与基层党支部民主评议党员,认真组织实施,确保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质量。四是扎实做好非公企业党建工作。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提升非公企业党组织覆盖率的通知》,推动符合条件的非公企业及时成立党组织,新建单独党支部3个,联合党支部11个,共覆盖36家企业,覆盖率由61.68%提升到84.41%。2023年非公企业发展党员33名,占比23.6%,较去年提高7.3个百分点。
(四)关于落实巡视整改责任有差距,问题整改不够彻底的整改落实情况
1.深入落实整改主体责任。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在县委、县政府召开的“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专题民主生活会中,已将落实省委巡视整改主体责任情况纳入查摆的问题。在“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专题民主生活会中,已向县处级领导班子成员发送通知,提醒各位县领导将推动落实巡视整改工作的有关内容纳入民主生活会。二是完善制度机制。畅通与相关执法部门定期沟通会商问题线索渠道,形成了《关于党员和公职人员涉嫌违纪职务违法犯罪问题线索协作配合信息通报机制》,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同志亲自调度案件办理情况。
2.做实做细整改日常监督职责。一是出台配套制度。县纪委监委出台了1个办法6项机制制度。县委组织部出台了《进一步加强巡视巡察整改日常监督管理办法》,制定开展日常监督管理工作通知,督促部内各相关股室按期开展日常监督工作。二是做好日常调度。在集中整改期内,县十四届纪委常委会已6次安排巡视整改议题,集中研究部署整改监督阶段性工作,听取、调度线索办理情况及问题整改相关情况,对评估发现的突出问题,相关纪检监察室督促被巡视巡察党组织限期整改。县委组织部已完成对县委第四轮巡察4家被巡察党组织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的审核。
二、营商环境专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讲话精神不够深入,打造政通人和的经济发展环境仍需持续用力的整改落实情况
1.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一是县政府及时召开政府常务会议,专题听取全县营商环境建设情况汇报,总结经验、分析研判存在的问题,提出具体举措,并审议通过《盘山县进一步加强诚信政府建设实施方案》。二是县营商局多次召开党组会和局长办公会,专题研究推动盘山县营商环境专项整改工作和12345平台群众诉求办理工作,持续优化全县营商环境建设。三是调整完善县营商环境建设领导小组、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社会信用体系领导小组等工作机构组成人员,各议事机构协调和督促解决全县相关领域的重点、难点问题。四是召开各领导小组工作会议,听取相关工作汇报,审议并通过《盘山县政务服务事项审管信息共享机制》《盘山县进一步加强诚信政府建设实施方案》《盘山县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诉求办理工作流程》等议题,建立健全营商环境建设工作机制,推动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纵深开展。
2.责任压力传导到位。一是县政府常务会议审核通过《2023年度县政府业务工作绩效考评操作办法》,印发《盘山县2023年营商环境年终绩效考核细则》,使考核结果能够全面反映各部门的营商环境建设水平。二是对“营商环境就是我们自己”活动开展回头看,召开专题工作会议,传达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讲话精神。三是审议印发《盘山县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诉求办理工作流程》,加强12345平台通报工作,压实责任单位,督导相关部门高效办理群众诉求。同时,加强与县纪委监委联动,持续解决营商环境建设问题。
3.推动惠企政策落实。一是财政部门对惠企资金未及时发放情况进行全面梳理,制定计划、筹措资金、分期兑现。此项工作按还款计划将于2025年7月底前完成整改。二是全面梳理现行各项惠企政策,将现行有效的惠企政策全部上传智慧盘山APP平台,向社会公开。结合助企先锋活动,通过助企干部积极向企业宣传惠企政策,累计发放惠企政策汇编850余套,让更多的企业知晓现行有效的惠企政策。
(二)关于诚信政府建设存在薄弱环节,打造履约践诺的信用环境差距较大的整改落实情况
1.积极推动诚信政府建设。一是加强诚信政府建设重视程度,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并印发了《盘山县进一步加强诚信政府建设实施方案》,积极推进社会信用查询在公务员录用、调任、评先等工作中的运用,将信用建设纳入了年度公务员培训课程。二是加强诚信宣传工作,通过“印象盘山”微信公众号等开展常态化宣传,普及信用知识,切实提高社会公众信用意识。三是推动解决三家镇街卫生院不承担法院判决赔偿问题,积极筹措资金,全部兑现拖欠的药款。
2.认真落实招商引资政策。一是县招商服务中心对2022年1月至2023年5月期间的招商引资项目进行核实,对有可能享受扶持政策的15个项目积极跟进,每月给相关园区和镇街发送工作提醒函,及时督促对符合扶持政策条件的项目及时兑现扶持政策。二是辽宁新材料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根据与园区内企业双方签订的协议,积极兑现政策资金。
3.积极兑现政府拖欠企业账款。一是县财政部门结合“清理拖欠企业账款”专项行动,制定切实可行的还款计划,积极筹措调集资金,根据施工单位提供竣工验收手续情况,积极兑现拖欠工程款。此项工作将于2026年7月底前按还款计划完成整改。二是市公共采购交易中心盘山分中心积极协调市交易中心,将投标保证金全部退还,对已提供竣工验收报告单符合退还条件企业的履约保证金全部退还,做到应返尽返。对暂未验收不符合退还保证金条件的企业,待企业项目验收合格符合退还保证金条件后,在五个工作日内予以返还。
(三)关于司法权力运用差距明显,打造公平公正的司法环境不到位的整改落实情况
1.不断提升审判执行质效。一是县法院加强与上级法院的沟通交流,对疑难复杂问题及时请示,提高法律适用的精准性,降低发改率。二是完善疑难案件讨论制度,加强案件研讨,统一裁判标准和尺度。三是组织专门的评查团队对发改案件进行重点评查,逐案分析,查找原因。加大法官在案件审理过程中的调解力度,提升调解率。
2.加快超审限案件审结。一是县法院加强了对超12个月长期未结案件的清理工作,开展了清理长期未结案件专项行动,多次召开推进会,定承办人、定结案时间、定结案措施、定督办领导,限期整改。二是加强审限管理工作,严格审查延审、扣审事由。对临近审限案件进行催办,控制新增长期未结案件。三是每半个月对审限变更案件及临近审限案件进行通报、催办。对无故长期未结案件进行跟踪、督办、问责。
(四)关于行政执法权力运用不规范,打造文明规范的执法环境存在弱项的整改落实情况
1.进一步规范执法。一是各行政执法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对作出的行政许可、行政执法处罚进行公示。二是县司法局严格审核行政执法人员行政执法证件办理。三是在全县范围内开展行政执法证件清理工作,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
2.加大行政执法力度。一是县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采取疏堵结合的治理方式,对占道经营行为进行清理取缔,积极宣传引导摊贩免费进入惠民农贸市场内经营,从源头上加强治理。二是县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执法队员全天候值守,采用早提前晚延时、节假日无休,对市场周边值班值守,按照“721”工作法开展文明规范执法。三是行政执法部门加强开展联合检查频次,增强部门之间的配合和协作,提高了执法效率。
3.统一处罚标准。一是县交通运输局与省、市交通运输部门沟通,核实2023年处罚案件,并对核查出的2台未处罚车辆进行立案完成处罚。二是县交通运输局对运输中队队长及工作人员开展提醒谈话。三是县交通运输局制定执法人员培训计划,组织开展执法人员培训,提高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执法效率和公正性。
4.提升执法能力水平。一是建立长效机制,印发《盘山县落实〈辽宁省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任务分工方案》。二是将提升执法能力纳入《盘山县2024年度政府业务工作共性指标考核细则》,列入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和法治督察工作计划。三是加强执法人员培训,开展案卷评查工作。四是结合五大领域改革,开展行政执法证件清理和行政执法人员档案建立工作,动态更新执法人员执法工作情况。
(五)关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不深入,打造阳光便利的审批环境仍需持续用力的整改落实情况
1.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一是县全面梳理县级承接下放权限,协调相关部门与市级行业主管部门纵向对接,对县级未承接的行政许可事项进一步核实确认,并对认领后的事项录入辽宁省行政许可管理系统。二是县营商局制定镇街政务服务人员业务培训计划,按照计划安排组织对镇(街道)、村(社区)政务服务工作人员开展业务培训和指导。
2.加强“一网通办”工作水平。一是县营商局牵头,按照统一规范要求对《办事不找关系指南》进行了再完善、再细化,做到服务信息的规范化,统一化。二是完善网上办事信息,县营商局将盘山县政务服务网站公示的27个部门名称全部进行了对照检查,指导各单位在县政务服务网上补录“空白表格”和“样例”,方便办事企业和群众下载与参考,提高了审批便利度。三是县营商局完善政务服务事项掌上办理,协调省、市营商部门将我县政务服务高频事项纳入辽事通“办事不找关系”指南专区,实现与辽事通APP对接和政务服务事项信息移动终端展示,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
3.提高审批服务质效。一是县营商局印制《辽宁省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管理条例》宣传手册,帮助企业进一步提高政策的知晓率。二是县营商局党组会研究将审批事项评审费、专家咨询等费用列入单位年度财政预算,减轻企业负担。三是制定完善《盘山县政务服务中心行业规范》《盘山县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管理办法》等管理制度,结合创建“清风辽宁政务窗口”,加强对政务服务窗口工作人员的日常工作管理,持续推动窗口作风转变。
(六)关于监管权力运用不严格,打造简约高效的监管环境存在短板的整改落实情况
1.认真落实监管责任。一是县自然资源局认真推动“未批先建”整改工作,现已完成14宗地整改处置,针对剩余3宗地块问题,县自然资源部门将进一步督促责任单位加快项目用地手续办理,协调法院、属地街道加快移交进度,2024年7月底前完成整改。二是县“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审议通过了《盘山县政务服务事项审管信息共享机制》,建立审管衔接工作机制。县营商局专人每日将审批信息推送给行业主管部门,确保审批信息及时共享。
2.加强重点领域监管力度。一是县自然资源局对2020年至2022年期间发生的非法占地未予立案案件进行核实,涉案案件现已全部完成处置。二是加强对危险品停车场监管,太平街道协调行政执法部门,对辖内所有停车场违规占用现象清理完毕。为了防止发生反弹,太平街道安排专人对区域开展巡察工作确保不再发生此类问题发生。三是充分发挥安委办协调指导作用,压实相关职能部门责任,加强对危化品停车场管理。
3.规范“以罚代管”。一是县交通运输局特聘请省交通厅执法监督处行业专家就“一事多罚”问题专门进行业务指导。二是县交通运输局就车辆检测超期数量较多问题积极向上级部门反映,推动省厅在运政网增设了预警提示功能,县交通运输局安排专人提醒即将到期的道路运输车辆,做好预警工作。
(七)关于中介组织管理不到位,打造中立诚信的中介环境不得力的整改落实情况
1.健全中介服务监管体制机制。一是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相关行政审批部门开展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评估工作,对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进行确认,并通过辽宁省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信息管理平台向社会公示。二是开展摸底排查工作,对照调整后的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对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机构进行梳理汇总,建立电子台账。三是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县内机动车检验检测机构开展专项检查。四是下发了《关于进一步组织开展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清理规范的通知》,加强中介服务行管部门对政审批中介服务标准和收费的规范管理。
2.完善中介超市。一是县营商局加大宣传力度,邀请社会中介服务机构入驻中介服务超市。二是县营商局积极对接中介机构,扩大中介超市规模达79家,基本覆盖项目所需中介机构需求,方便企业选择。三是对入驻中介服务企业要求合理收费、保证服务质量,保证良性市场竞争。
3.积极整治中介机构垄断市场行为。一是县法院积极对接已在市中院入库的辅拍机构,目前4家机构主动入驻县法院。加强对派驻人员的管理和辅拍工作的规范,按照辅拍机构轮流分案原则,实现案件量动态平衡。二是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协调相关行业管理部门,组织项目单位、相关部门、镇街召开工作会议,专题研究招标代理业务垄断问题,规范招标代理业务。三是建立公平竞争机制,发挥中介超市作用,确保全县招投标公开透明,防止发生垄断行为。
(八)关于惩治行政权力干预力度不大,打造公平竞争的经营环境问题突出的整改落实情况
1.强力推动“借名贷款”资金清收。一是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成立借名贷款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全面加强借名贷款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二是全面梳理、建立台账,实现精准清收。三是建章立制堵塞漏洞遏增量,加大借名贷款清收力度减存量,做到应收尽收。
2.坚决严惩破坏经营环境行为。一是县纪委监委选取干部群众身边发生的典型案件以案促改,督促各级党组织明责担责、督责考责、追责问责,以案为鉴、以案促改、以案促治,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使严厉惩治、规范权力、教育引导紧密结合,协调联动。二是召开全县警示教育大会,集中观看警示教育片,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以案示警、以案明纪、以案说法,教育引导全县广大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自觉筑牢拒腐防变思想堤坝,永葆清正廉洁政治本色,持续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政治生态。三是通过县委常委会专题传达学习省纪委监委“一号文件”精神,深挖彻查营商环境的腐败和作风问题,推动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有效化解信访矛盾。四是健全完善12345平台一体联动等机制,确保企业、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得到及时有效解决。五是发挥巡察利剑作用,着力发现问题、纠正偏差。
三、需长期整改事项的进展情况
1.关于“项目支撑乏力、后劲不足”的问题。
一是加强招商引资。围绕盘山重点产业链全力开展招商引资工作,到2025年末,每年签约项目不少于60个,开工率达60%以上,全面完成整改任务;二是加强园区建设。聚焦园区主特色产业,推动产业链精准招商,密切跟踪新意化工年产2万吨纺织助剂油剂等签约项目早日落地开工;三是积极谋划项目。重点围绕中央预算内资金、新增万亿国债,牵头组织各单位积极谋划包装项目;四是加强存量挖潜。加强摸底调研,进一步完善《盘山县闲置与储备资源信息库》。
计划完成时限:长期整改,计划于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
2.关于“产业结构比重失衡”的问题。
一是抓好项目招引。牢固树立“项目为王”理念,运用好《盘山县石化产业招商图谱》,围绕产业链关键环节、缺失环节,大力开展产业链招商、精准招商;二是聚焦重点产业。围绕延伸石化产业链,实时更新谋划储备项目库,聚焦现有谋划储备石化产业类项目,加强项目推进;三是推动融合发展。加大农副产品精深加工力度,进一步对接农产品深加工产业链相关企业。
计划完成时限:长期整改,计划于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
3.关于“西部镇街振兴发展举措乏力”的问题。
一是将“旱改水”和“盐田复垦”“石新镇自来水多网合一”“石新镇供暖改造”“新建羊圈子镇污水处理厂”“光辉出口改扩建”“建设土地社区的村民活动场所及广场”“申报省级专精特新产品2项”共8个项目列入到《2024年西部镇街振兴发展实施工作方案》中;二是“大洋河桥改建”项目可研、设计、洪评以及用地等相关手续办理工作、协调市交通运输局将项目上报省交通运输厅争取列入2025年计划工作。
计划完成时限:长期整改,计划于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
4.关于“推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措施不得力”的问题。
一是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监督考核,将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作为镇街党(工)委书记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结果作为镇街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和村党组织书记年度考核工作重要参考;二是逐个项目进行梳理。结合市场规律,对未完工项目指导各相关镇街制定项目推进方案,推动项目尽快完工;对无收益的项目,指导相关镇街做好项目规划,逐个项目制定收益增长计划,促使项目尽快产生收益;三是加强工作调度。对51个村集体经济项目,由县委组织部、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联合每月调度一次。协调帮助解决项目运行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四是压紧压实工作责任。组织、财政、农业农村等部门密切合作、协调推进。把壮大村集体经济作为各级党委和政府的“一把手”工程,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责任不悬空、任务不落空;五是严格审核把关。对今后发展新型集体经济项目,严格按照审批程序及实施方案推进项目落实,抓好项目实施,强化项目后续监管。
计划完成时限:长期整改,持续推进。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427-5515222;邮政信箱:盘山县委县政府办公楼827室;电子邮箱:psxwbdcs@163.com。
中共盘山县委
2024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