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上半年盘山县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会议召开
8月25日,2024年上半年盘山县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会议暨落实中央及省级督察反馈任务和三季度全市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工作会议召开。会议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贯彻落实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以及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分析研判我县上半年环境质量状况,调度中央及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进度,研究解决问题,部署下步工作。县委书记、县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主任葛立军出席会议并讲话,县委副书记、县长、县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主任刘鹏飞主持会议。
会议指出,要坚持以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坚持把美丽盘山建设摆在突出位置,以更高站位、更宽视野、更大力度谋划和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以高品质生态环境支撑高质量发展。要坚持问题导向,对历次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和信访件进行全面梳理排查,加强督导调度,推动问题真整改、改到位、不反弹。要对照中央第三批第一轮督察指出的问题,认真梳理我县相似性、衍生性问题,加快推进问题整改,消除各类生态环境隐患。要抓紧完善相关资料、加快销号进度、向上做好对接,确保按时完成销号任务。
会议强调,打好蓝天保卫战,要优先治标、持续治本、标本兼治,突出抓好重点污染源治理,改善空气质量。要强化大气协同治理,进一步细化管控措施,全面提升大气环境质量。打好碧水保卫战,要深入开展重点河段排查整治,不断增强治理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打好净土保卫战,要加强重点监管单位周边土壤污染监测,积极推进“无废城市”建设,加快构建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
会议强调,要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严格落实“三管三必须”要求,切实扛起生态环境保护第一责任人职责,不断提升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要高质高效协作,全面梳理生态环保各项规章制度,充分发挥牵头部门职责,加快形成从方案制定到整改销号的全过程管理体系。要建立健全常态化督察通报和考评机制,以从严执纪监督,确保各项整改工作落实落地。要坚决扛牢维护国家生态安全重要使命,扎实抓好督察整改、污染防治、绿色发展等各项工作,为打好打赢三年行动攻坚之年攻坚之战提供坚实生态支撑。
会上,副县长、县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副主任薛原,汇报了《关于2024 年上半年全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情况及下半年工作安排的报告》。辽宁新材料产业经济开发区、太平街道、县发改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利局、县生态环境分局汇报了中央及省级环保督察整改落实推进情况。
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县法检两长,辽宁新材料产业经济开发区、县委各部委、县直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各镇(街道)党(工)委书记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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