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支持IPV6
当前位置: 首页 >动态要闻 >通知公告

中共盘山县财政局党组关于巡察 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中共盘山县国有资产事务管理中心机关支部委员会中共盘山县财政事务服务中心支部委员会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3年8月24日至10月24日,市委第五巡察组对盘山县财政局党组进行了巡察。11月30日,市委第五巡察组向盘山县财政局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通报如下。

一、党组及主要负责人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盘山县财政局党组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提高政治站位,认真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正视问题,以强烈的紧迫意识改正问题,聚焦巡察反馈问题,严格落实整改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坚决整改到位。深刻反思存在问题的根源,完善工作制度,坚决堵漏洞、防反弹。举一反三,认真查找本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坚决防止出现类似问题,以“零容忍”态度正风肃纪,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盘山县财政局党组书记陈小天坚决扛牢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对巡察整改工作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调度、亲自督办。及时召开局党组会,学习中央精神及省市委关于巡察整改要求部署,研究落实巡察反馈意见,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人、整改时限,把抓好巡察整改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努力交出一份高质量的巡察整改答卷。

截至930日,将巡察反馈的5方面17个问题细化成35个具体问题,已完成整改31个,长期整改4

二、集中整改期内已完成的整改事项

(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不够深入,联系实际不紧密。

1、养成吃透党中央精神前提下开展工作的习惯不够自觉。

1)党组未传达学习党的二十届二中全会、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辽宁振兴发展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联系实际不够紧密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2023年11月22局党组召开会议,专门学习了党的二十届二中全会、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组织党员再次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召开主题研讨,联系实际结合本职工作写学习贯彻二十大精神的心得体会,在东北、辽宁振兴发展中做出财政贡献。

2)监管使用稳经济促消费资金有差距,截至巡察进驻,市财政2022年和2023年下达的129万余元经济复苏和促消费资金中,57%(73万余元)未实际使用。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主管部门已经将2022年和2023年稳经济促销费资金支付给项目单位。

2、结合实际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财会监督的重要论述有差距。

推动构建事前、事中、事后绩效管理闭环系统有缺失,2018年至2022年,应进行事前审核和评估的83个县本级纳入预算项目,无一开展事前审核评估,其中9个已停滞或取消、绿化造林等17个项目完工后(共计2.32亿元)因超出财政承受能力无力支付。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2022年之前纳入预算的项目进行梳理,将能够进行事前评估项目,制定计划进行项目事前评估;协调各股室对2024年预算新增超500万元以上项目通过预算一体化系统开展事前绩效评估工作,并要求各项目单位提供预算项目事前绩效评估相关材料。在编制2024年预算前,将需要事前评估的所有项目均进行了事前评估。

3、推动落实“党政机关过紧日子”要求不到位。

特别是成品油事件发生以来,在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021年和2022年分别同比下降32.5%、53.3%的情况下,2023年县本级部门预算安排一般性支出不降反升,支出比2022年增加了8100余万元,增长了21.4%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积极落实“党政机关过紧日子”的要求,做好2024年预算编制工作,对2024年预算中一般性支出进行梳理,建立项目清单,压减2024年预算中一般性支出,较2023年压减23%。

(二)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财政工作的决策部署有差距,发挥“以财辅政”作用不到位。

1、统筹预算收入增强财政保障能力不到位。

1)国有资本收益应收未收,2019年至2021年,由县财政注资的11家国企应收国有资本收益2.06亿元,其中1.91亿元(占93%)应收未收。截至巡察进驻,党组未要求企业申报2022年应收国有资本收益。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11家国企国有资本收入进行核算,制定国有资本未缴部分收缴计划,按照计划安排完成2021、2022年国有资本收益申报工作,补缴收益金额共9654.59万元。

2)预算编制不全面,2020年至2022年未将各预算单位应缴纳的残疾人保障金纳入预算管理,涉及资金2800余万元。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严格预算编制管理,完善预算编制内容,会同相关单位全额将残疾人保障金纳入预算管理,2024年残疾人辅具中心安排残疾人保障金253.96万元。

2、财政资金闲置沉淀。

2020年至2022年全县总收入已无法自给自足,不得不依靠上级转移支付来维持基本运转,同时全县有两年以上未支付的政府采购资金4600余万元长期闲置沉淀,未清理盘活。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全面梳理闲置沉淀政府采购资金,目前已经支付1642万元具备支付条件的闲置采购资金,其余闲置采购资金均已经盘活。

3、加强重大决策部署财力保障有短板。

党的十九大以来,县财政局主办的426件信访件中,328件(占77%)为土地直补、财政供养人员工资、补贴和粮食、农机、农业设施补贴等民生类信访件。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高度重视、认真梳理2022年以前民生类信访件,采取关口前移、督办业务部门源头治理,减少民生类信访件。近两年财政局积极筹措资金,全力保障人员工资、各种惠农补贴资金及时发放到位,信访件已经大幅减少。2022年12件信访件已经全部得到满意解决,2023年没有接到民生类等信访件。

(三)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工作重视不够,有的方面存在短板弱项。

1、存在违规向县属企业拆借资金问题。

2017年至2020年,县财政局未履行相关手续、也没有合同或协议,向盘山县国兴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等10家企业借款。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进一步规范财政部门与国企之间资金拆借手续,确保每笔资金都有双方确认的协议,并经党组会议议定后实施。同时,严格要求局分管领导和主管部门,按要求做好与国企之间的资金往来。从巡察后到目前,没有发生财政与国企资金拆借情况。

2、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抓的不实。

党组连续4年未将意识形态相关文件精神纳入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未制定党组抓意识形态工作方案,未对党员干部进行意识形态教育;连续5年未与股室签订意识形态目标责任书,未对意识形态督查结果进行专题通报。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制定出台财政局意识形态工作方案,要求每半年对意识形态督查结果进行通报。研究制定2024年党组中心组和干部意识形态学习计划,要求每年年初召开意识形态工作会议。2024年初,县财政局召开意识形态工作会议,并与下属单位股室签订责任书。

(四)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够到位,执行财经纪律存在“灯下黑”问题。

1、“一把手”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不到位。

1)2018年以来,“一把手”未定期听取班子成员、下级党组织履行管党治党责任情况汇报。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强化“一把手”的责任担当,确保管党治党责任与财税工作、发展稳定工作同步考虑、同步部署、同步实施。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每季度听取班子成员、下级党组织关于履行管党治党责任情况汇报。2023年,财政局党组听取了分管的财政中心和国资中心2023年履行管党治党责任情况汇报,党组书记做到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协调,进而带动党组班子正确履行集体责任,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在财政系统内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氛围。

2)党组会议未研究审计整改工作,上级3次审计提出6个专项资金欠拨问题,截至巡察进驻,有3个未整改到位、涉及金额2400余万元。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会同相关部门进一步了解项目情况,梳理项目相关手续。局党组多次召开党组会议研究历次审计整改工作,推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将最新整改推进情况向上级及县里作汇报,对3项未整改到位的问题,根据问题产生的原因,会同相关部门及时整改到位,目前这3个未整改到位的问题已经全部整改完成。

2、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有缺失。

1)2018年以来,班子成员未按要求领导、检查、督促分管部门和单位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也未开展党风廉政建设专题调研。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科学划分领导班子、党组书记和班子成员等责任主体之间的相关责任,明确分管部门党组织主体责任及履责的相关要求,确保工作有人抓、问题有人管、责任有人担。2024年初,在县政府廉政工作会议后,县财政局立即召开了财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同时就开展党风廉政建设专题调研工作进行了部署,明确了2024年上、下半年,开展2次专题调研的工作计划。班子成员也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将压力层层传导下去。

2)2019年县委巡察反馈了14个问题,党组报告已完成整改的10个问题中,基层党组织建设、执行财经纪律、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等出现反弹。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巡视整改问题出现反弹,主要是因为长效机制没有真正建立起来。财政局党组于2023年12月11日召开“三重一大”会议,邀请派驻纪委人员参加,就之前巡查完成整改的问题进行了认真梳理,特别是对于2019年县委巡察反馈中报告完成整改的3个出现反弹的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制定整改措施,确保真正整改。

3、运用典型案例以案促改警示工作有差距。

1)2019年以来,全局有6人次受到党纪政务处分,均未开展警示教育。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对党组集体责任、“一把手”主体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进行进一步明确。组织班子成员和重点岗位人员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督促干部职工不断增强廉洁自律意识。2023年12月15日,局党组与受到党纪政务处分的相关人员进行了提醒谈话。同时,要求班子成员结合职责分工,将相关违反党纪政纪情况及时通报分管部门,并定期对分管部门通过提醒谈话、听取汇报、工作检查等方式,确保将把责任压紧压实。4月份结合党纪教育活动,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参观盘山县警示教育基地参观,计划6月份再次召开局警示教育会。

2)2022年4月以来,1个股室多人发生违纪行为被处分或立案调查,党组未及时开展专项整治。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针对违法违纪行为发生的财政中心工程审核股,2023年12月15日,局党组安排分管领导对其进行集体谈话。同时,局党组将相关处置情况在全局进行通报。局党组要求分管各部门、各股室,要以案为鉴、举一反三,对各自负责领域的关键环节、关键岗位的主要廉政风险点进行细致梳理、自查自纠。同时,县财政部门已经制定《全局重点岗位专项整治方案》,确保做到堵塞漏洞,不再发生类似问题和案件。

4、执行财经纪律不严格。

1)特设专户清理不到位,县财政局2007年设立专户用于中央义务教育经费收支,2014年市财政局通知要求撤销,截至巡察进驻仍未落实。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该账户已撤销。同时,局党组要求各股室以及分管的两个中心认真学习关于“特设专户”的有关规定,同时举一反三对类似“专户”进行自查自纠和认真梳理,对不应该再设立的“专户”给予撤销。目前,已将自查梳理出的中央义务教育经费收支专户撤销。

2)违规使用专户,2021年至2022年,违规借用综合资金专户办理9家国企8.22亿元的资金往来业务、办理3笔288.5万元的经费支出业务。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严格遵守“专户”使用的相关规定,禁止超范围使用专户支出资金,保障专户资金专款专用,2023年未发生过业务。为避免此类事件再次发生,县财政部门已经制定相关工作制度,局主要领导分别和分管局长和业务股长进行了谈话提醒,提醒规范使用专户。

5、存在违规报销问题

2018年以来,5笔涉及15.5万元的资金报销以“白条”入账,4笔发票无经手人和主管领导审批签字。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按照财经纪律规定,局主要领导分别与分管财务领导和办公室主任进行提醒谈话,杜绝此类事件的再次发生。经自查,近几年以来没有“白条子”入账及无签批的现象发生。

(五)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不够有力,领导班子、干部队伍和基层党组织建设存在薄弱环节。

1、加强各级领导班子建设有差距

1)党组议事决策机制落实不到位,党组会议2020年至2021年间有13个月“空挡”,未落实“每月召开一次”要求。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严格执行党组议事决策机制,党组会议落实“每月召开一次”要求。坚决确保在党组议事决策范围之内的“三重一大”等事项得到及时决策。今年以来已经召开各类党组会议9次,全局各项重大事项及重要文件精神得到及时传达,并有效部署。

2)2021年以来,8次党组会议中有10项涉及人员晋升等议题,“一把手”先表态。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严格执行党组会议事规则,充分发挥民主集中原则,党组成员广泛发表意见,严格执行“一把手”末位表态制。

3)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有差距,局机关2017年12月以来158笔大额资金使用未经党组会议研究。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学习贯彻县委政府关于“三重一大”文件精神,明确大额资金使用标准,凡属于重大事项、重要人员任免、重大支出,必须经党组会议研究。目前,“三重一大”事项已经全部上会研究。

4)财政中心和国资中心自成立以来,88笔大额资金使用未经本级班子会议集体研究。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学习“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健全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对超1万元及以上大额资金支出召开班子会议研究讨论。

5)党的组织生活制度执行不严格,2018年至2022年间的5次年度专题民主生活会中,党组和班子成员的剖析材料均结合实际不紧密,未剖析分管领域发生的问题。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严格规范召开民主生活会各个环节要求,结合实际、实事求是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确保“红红脸、出出汗”形成常态。党组和班子成员的剖析材料要全面结合班子和个人实际,对于生搬硬套、照抄照搬的一律不予通过,材料形成后由主要领导进行把关,确保批评和自我批评保持正确方向。

2、干部队伍建设存在短板

1)推动培养年轻干部不到位,党组2017年以来未开展后备干部储备工作,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31名干部中,35周岁及以下年轻干部只有4名。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结合本局实际情况,积极培养年轻干部,加强后备干部储备工作,力争在两年内35周岁及以下年轻干部的比例有所提高。2023年全局招考6名事业编制工资人员,目前已经上岗,今年五月份又招考1名公务员和3名事业编制人员,正在进行面试和体检,年轻干部比例进一步得到提升。

2)专业人员履职有差距,县财政事务服务中心8名工程审核人员中4人具有专业资格,但2017年至2022年155笔在建工程的投资审核业务全部委托给第三方,累计支付审计费597.5万元。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制定更加科学每年工程审核的方式方法,提高审核人员的素质水平,增加财政中心的审核任务比例,对工程量大、要求高的实行外委,其他一律由财政中心自行完成。目前,县财政局已经提出《工程审核转变工作职能的意见》,拟成立一家国企,对全县工程项目进行审核,并报县政府审批。

3、基层党组织建设有差距

1)落实党建主体责任不到位,党的十九大以来,党组未定期研究机关党建工作;2017年至2023年7月,理论中心组学习的平均完成率仅71.4%。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严格落实党建主体责任,建立每半年党组至少研究一次党建工作的机制。制定党组学习计划,要求党组成员严格按计划学习,记录笔记。2023年制定了学习计划,理论中心组学习完成率达到90%。

2)推动基层党组织建设抓得不实,所属3个支部2019年以来的组织生活会均不规范,尤其是机关支部每年均存在不落实学习、谈话、整改等相关程序的问题。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积极推动基层党组织建设,规范党支部支部的组织生活,认真落实学习、谈话、整改等相关程序。2024年,将严格按规范程序召开好3个党支部组织生活会。

3)财政中心、国资中心2个党支部2021年将换届选举的支委委员候选人确定为监票人、计票人人选。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组织县财政中心、国资中心集中开展学习《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确保充分掌握支部换届的相关规定和程序。在今后工作中,将严格执行党支部换届程序及规定,确保合规。

4)党总支2020年以来未对支部书记开展抓党建述职评议考核;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不到位,3个支部2017年以来的“三会一课”签到人数与实到人数普遍不相符。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已经安排一名专门工作人员负责“三会一课”及党建工作。同时,组织全局党员干部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定期召开基层党建工作会议,听取支部书记党建述职,执行考核工作制度,确保“三会一课”制度落到实处。

5)2022年,县财政局76%的党员干部未按县委《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宣讲工作方案》要求组织宣讲。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按县委《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宣讲工作方案》要求组织宣讲。目前,支部书记已上党课,其他党员正在结合工作时间情况,逐步安排上党课。今年结合党纪教育,全体党员学习条例,开展研讨活动。

三、对长期整改任务采取的重要举措和取得的阶段性成效

(二)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财政工作的决策部署有差距,发挥“以财辅政”作用不到位。

1、加强重大决策部署财力保障有短板。

1)2019年以来,有20笔惠企资金共4900余万元未拨付到位。部分三年行动保障资金未足额拨付,截至9月底,2023年重点地区转型项目等3项资金共1700余万元(占13.5%)未支付。

整改结果: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全面梳理各级惠企资金情况,积极筹措资金,制定具体整改计划:2023年年底前支付700万元,2024年年底前支付2000万元,2025年7月31日前支付2247万元。目前已支付3006万元,其中2023年支付1314.29万元,2024年支付1691.71万元,完成总任务的61%,已超额完成2023年及2024年整改计划。确保按照计划时间节点完成整改,计划于2025年7月底前完成。同时力争提前完成整改工作。

2)“增进民生福祉”要求落实不到位,2016年至2022年挪用4900余万元省、市城乡养老保险专项资金,需要县本级配套的2000余万元也未到位。

整改结果: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全面梳理核实,积极筹措资金,逐步拨付欠拨资金。2023年收到中央省市等上级城乡养老保险专项资金5389万元,全额拨付到城乡养老保险资金专户。2022年剩余专项资金890万元已全部拨付到位,县配套资金1482万元全部拨付到位,用于支付全县城乡养老保险金。

(三)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工作重视不够,有的方面存在短板弱项。

1、履行全县政府债务统一管理职责有缺失

1)2019年以来,政府投资项目仍有涉及31个项目的1.8亿元欠款应付未付。

整改结果: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截止目前,支付政府投资项目应付未付资金15789.97万元,支付率达到87%,超额完成了2023年及2024年偿还计划,后续将积极筹措资金,加快项目手续审核进度,力争提前完成整改工作。

四、下一步整改工作安排

1、高度重视,强化责任。坚持不懈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推进党的各方面建设,以坚强有力的党组织确保工作任务落实,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统筹推进整改工作常态化,扎实推进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

2、巩固成果,防止反弹。坚持整改目标不变、整改劲头不松、整改力度不减,从讲政治的高度来认识和对待巡视反馈意见整改,直面问题,勇于担当,进一步增强巡视整改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对整改任务,坚持一抓到底,加强督促检查,确保改彻底、改到位,推动整改工作纵深发展,防止问题反弹,切实抓好巡察整改工作。

3、保持常态,坚持长效。注重标本兼治,坚持问题导向,把整改结果常态化、制度化,深入查找问题不足,从严从实抓好整改,逐项查漏补缺,要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强化日常监管和督查考核,确保整改工作常态化长效化。

                      

      中共盘山县财政局党组

2024年10月1日

信息来源:财政局
关闭 打印
上一篇: 没有了
下一篇: 关于发布盘山县涉企收费事项清单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