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县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第5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王树国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整改部分路段隔离护栏的建议》已收悉,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我县交通安全工作的关心,收到您的建议后,大队领导高度重视,责成专人到现场进行勘验,并对您提出的建议进行了认真调研。
一、分析道路隔离护栏现状
道路隔离护栏是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产品,防止车辆、行人随意横穿马路最直观的产品。
二、就您提出的府前大街县医院门前与太平中学东侧友谊大桥南道路隔离护栏问题进行分析:府前大街县医院门前,设计与安装单位已预留行人通道及行人斑马线,并且为行人安全出行安装路面警示来提醒广大司机、行人过街安全,如在此处取消隔离桩,医院出行车辆随意通行存在更多的交通事故及安全隐患,就救护车通行问题,救护车是特殊车辆。广大人民群众也有认知,救护车有警笛、警灯等显著标志。广大司机都会以救护车为重要特殊车辆进行让行。太平中学东侧友谊大桥南维修商户及企业单位多大型车辆、小型车辆及群众随意横穿马路多,极易发生交通事故。道路隔离护栏安装到桥头,就是防止车辆在此道路掉头,有些不守法的司机在桥头随意掉头,一旦出现交通事故是要对此事故负主要责任的。
再次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我们会尽最大的努力做好交通管理工作。宣传专业知识让广大司机及群众,知法、懂法、守法,不做不知法、不懂法、不守法的群众。为安全出行提供更安全有序的环境。
盘山县公安局
2024年5月24日
主办单位:盘山县人民政府 版权所有: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地图
网站标识码:2111220003 ICP备案序号:ICP备案序号: 辽ICP备13003879号-1 辽公网安备 21112202000001号
联系电话:0427-35547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