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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县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3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4-11-01 浏览次数:46

刘明伟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海欢线 204km+400m 与古青线交叉路口处增设交通安全设施的建议》已收悉,答复如下:

感谢您对我县交通安全隐患及预防问题高度重视,收到您的建议后,大队领导高度重视,责成专人到现场进行勘验,对此建议进行调研。

随着经济发展、社会的繁荣,省道海欢线车流量大,运输货车、私家车、老年代步车、三轮车、两轮车增加给交通带来严重压力。原有的道路设计滞后,我大队已在支路设立减速带、提示标志牌。提示广大群众注意交通安全。同时大队已在海欢线加装卡口装置来监测车量通行数据。

就代表提出的此处路口建议安装交通信号灯的提议,我们进行了研判,等待交通部门及古城子镇政府进行先期施工,施工后的道路符合安装条件后,我大队方可进行后续交通信号灯的安装。

在此衷心感谢您对我县交通安全的关心,也希望古城子镇党委政府给予大力支持和协作与我大队来完成交通安全预防及隐患问题。


盘山县公安局

2024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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