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县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5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李松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整治老年代步车的建议》已收悉,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我县交通管理工作的关心和监督。收到您反映的问题后,大队领导高度重视,责成专人到现场进行勘验,并针对您提出的建议进行了调研。
根据以上情况,县局交管大队部署警力进行巡逻管控,劝导老年代步车遵守交通规则,对逆行、闯红灯、乱穿马路等不按交通规则通行的老年代步车进行查处,年初至今,大队共查处老年代步车违法行为45起,劝导教育107人次。
在执勤中,大队民辅警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以劝导为主,及时纠正违法行为,有效提升道路出行环境。
再次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监督,我们将尽自己最大努力做好交通管理工作,为群众提供安全、畅通、有序的出行环境。
盘山县公安局
2024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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