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县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6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曹微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推动建设生育友好型县城的建议》已收悉,答复如下:
盘山县县域内共计47所幼儿园,其中公办幼儿园14所,覆盖县域内所有乡镇及街道,达到“每个乡镇建有一所公办幼儿园”要求;民办幼儿园33所,其中普惠性民办幼儿园31所,收费标准接受政府指导价。普惠性质幼儿园在园幼儿率达到90.2%,截止到2023年底,盘山县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95.5%。目前全县实现了乡镇公办中心幼儿园全覆盖,合理分布优质教育资源,满足幼儿就近入园的需求,构建起了“广覆盖、保基本、有质量”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
盘山县教育局十分重视托育工作,发布了《盘山县增加普惠性托育学位工作实施方案》,提升托育服务保障能力,有效满足家庭多元托育需求。县域内已开设托班幼儿园共计10所,已开设11个托班,计划2024年底前,新开设托班幼儿园5所,至少增加100个普惠性托育学位,盘山县开设托班幼儿园占比达到31.25%。县教育局鼓励各幼儿园增加普惠性托育资源供给,支持现有公办幼儿园及有条件的民办幼儿园开设托班或扩大托班规模。
盘山县教育局
2024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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