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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政协盘山县十一届三次会议第7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4-11-01 浏览次数:11

赵武江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推动我县旅游业发展的提案》的建议已收悉,答复如下:

首先,非常感谢您对我县旅游事业发展的关心。您提出的建议是经对盘山旅游发展进行了深入的研究后提出的,对于我们今后进一步做好盘山旅游工作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加快培育乡村旅游市场主体

截止到目前,我县共有省级旅游重点村7个(得胜、才屯村、东郭朝鲜族村、新村、二创、红岩、陈家朝鲜族村);市级采摘基地3个(高升草莓、得胜苹果、羊圈子红树莓)。2023年盘锦华源酒庄成功通过省级工业旅游示范基地评选,盘锦森林公园景区评选为省级文明景区。全力打造集农业种植、产品加工、观光品鉴为一体的乡村旅游新模板。

二、提升旅游产品质量。要加快文旅与一产、二产和三产其他行业融合发展,把盘锦大米、盘锦河蟹品牌优势转化为市场优势。培育新的业态,打造深受市场欢迎的沉浸式消费场景,在体验性上多想办法,以节庆活动带动“夜经济”发展,有效延长外地游客在盘停留时间。

三、打造良好旅游环境。要持续优化文旅市场环境,抓好景区环境卫生管理、旅游不文明行为整治等工作,提升餐饮质量和住宿条件,提高信息化服务能力,不断完善投诉处理机制,积极回应游客关切,增强游客的舒适度和体验感。要加强文旅市场监管执法,抓好重点地区、重点领域、重点景区安全工作,加强行业监管,坚守行业自律,压实主体责任,决不允许出现扰乱旅游市场行为。

四、强化组织保障。发展文旅产业各镇(街)党委、政府和县直相关部门,要同心协力,齐抓共管,健全完善协调机制,加强常态化分工协作,推动我县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同时要加强宣传营销,突出宣传主题,丰富营销方式,对我县旅游资源进行全方位包装、推介和宣传,展现盘山良好旅游形象。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我县旅游事业的支持与参与,希望您今后一如既往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共同推进盘山旅游走向美好的明天。


盘山县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

2024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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