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政协盘山县十一届三次会议第13号提案的答复
张杨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建立校园霸凌预防机制》的提案已收悉,答复如下:
1.教育局联合十一部门制定下发了《深入开展防范中小学生欺凌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对校园欺凌工作做了具体有效的部署,切实加强中小学生思想道德教育、法治教育、心理健康教育,聘请律师和法治副校长到校进行校园欺凌专题教育讲座。
2.教育局认真落实了盘锦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欺凌防治工作的通知》和《辽宁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中小学校园暴力与学生欺凌防范治理专项行动“十项要求”>的通知》,通过微信群下发了“关于校园欺凌,你应该知道的事”和“校园欺凌工作指引”,各学校根据工作要求成立了校园欺凌治理委员会,召开了校园欺凌工作会议,进一步完善了预防校园欺凌工作各项制度,开展了校园欺凌问卷调查,强化了空档期管理,对重点人员、留守儿童、单亲家庭的孩子进行重点关注,建立了预防校园欺凌工作台账,邀请法治副校长到校开展预防校园欺凌工作培训,杜绝了校园欺凌事件发生。
3.加强宣传教育。积极开展培训,加强对未成年人保护和预防校园欺凌教育。5月24日开展了盘山县教育系统拒绝校园欺凌培训活动,邀请盘锦市心理卫生协会副会长、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孟波老师,以被欺凌学生的心理关爱为主题,围绕什么是校园欺凌、教育工作者如何关爱被欺凌者的心理健康等内容,深入浅出地讲解了校园欺凌的表现形式、预防方法以及应对措施。6月3日聘请了辽宁省律师协会监事会委员、盘锦市律师协会监事、盘锦市人民监督员,盘锦市工会劳动调解员郑乔文律师作为授课人,在职业教育中心励志楼一楼报告厅开展了“盘山县教育系统未成年人保护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培训会”。公、检、法、司等相关部门经常深入学校对广大师生进行预防校园欺凌宣讲工作、
4.强化督导检查。教育局联合相关部门检查校园欺凌工作开展情况,督促学校更加完善预防校园欺凌治理,强化校园欺凌宣传,杜绝校园出现欺凌事件。
盘山县教育局
2024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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